(代替朋友問)
朋友上榜今年地方特考,她上人事服務網查到
「本項考試分配結果通知將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公告分配結果」,
「並於洽用人機關確認報到事宜後至用人機關報到。」
也查到高普考上榜人「應於分配結果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報到,並以實際報到之日為
訓練開始日期。」,但是查不到地方特考的報到期限規定?
請問也是「應於分配結果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報到」嗎?
謝謝!
請教問題請適當模糊細節,例如人事時地物
已經有多位板友發文後被自己同事主管認出
公務員圈子很小,不想黑掉或背處分請慎重
另若您為公務人員,建議勿於上班時間發文
作者: lbsiii0315 2023-03-09 15:01:00
今年好怪 竟然不趕三月底報到 沒另考(無考績獎金)
作者: h192948 (祥) 2023-03-09 16:42:00
請教ez大,這樣是否112年沒考績 113年另考?
作者: Yshlw (輸贏阿豪) 2023-03-09 17:23:00
回樓上,如果4月7日報到,實務+基礎訓完8月6日訓練期滿予以試用,因未滿6個月在職112沒有另考,113年就是完整考績了
110地特可以算疫特殊情況 沒在4月我個人覺得還好 112無考績 113全考
作者:
qoojason (好想贏韓國)
2023-03-09 19:24:00差七天,導致新考上的都沒考績獎金,這政府真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