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各位前輩好
小弟近日有報名113年總統立委選舉選務人員,單位人事與長官也已蓋章同意,但是關於圖
中紅圈處的人事單位簽章
(1)公所人員說法
該欄位是我們單位人事要蓋章核准的
(2)我的認知是
該欄位是分配到的投票所當地公所的人事要蓋章核准的,與敝單位無關
想請問板上各位怎麼看呢
手機排版還請見諒
謝謝
https://i.imgur.com/PPVlYQt.jpg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3-06-15 19:35:00不用 問過自己單位人事他們不願蓋也不想蓋
作者:
p101422 (哇!)
2023-06-15 19:58:00當然是你們人事要蓋章,要當選務人員需要貴單位人事跟主管同意,才不會有後續公假、補休及敘獎爭議所在地公所人事無權管到貴單位的公假、補休、敘獎
作者:
vv956 (iMtOnY)
2023-06-15 20:05:00我自己是上一個1層簽,會辦人事。首長同意就好。
請問是跨中央縣市政府嗎?小弟在三個不同縣市當過選務人員,都沒有那麼麻煩
作者:
ywr (維持29秒傳染感冒的距離)
2023-06-15 22:24:00沒看過要附身份證影本的……
作者: winditup (發條) 2023-06-16 07:46:00
(1)
作者: pinkskin (娉娉) 2023-06-16 17:24:00
區公所人事根本不管這種事,你又不是他們的人,選務編排不是人事業務。
作者: fluid007 2023-06-17 12:43:00
不想主任管理員,總是被逼迫,太垃圾了
是自己機關人事要蓋的啦,區公所人事又不認識你,怎麼知道你的資料是否正確這個是要申請工作的投票才要附的表格,單純報選務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