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們是1月底或過年前考績獎金發的時候
考績甲1個月,考績乙0.5個月
也就是過年前就知道考績獎金是甲或乙
通常都是跟年終獎金同時發放,4-5月發放的只是補足1-4月晉級的差額
雖然考績獎金已經全部發放了,但要到4月銓敘部審定確定後才會補發晉級的薪資差額
不過今年開始變成先給0.5個月
到4月考績經銓敘部審定後
如果考績甲的才會給剩下的0.5個月
變成比以前晚2-3個月知道考績了
不知道各位今年度考績獎金發放的規定有沒有修改?
本所跟第一段的方式幾乎一樣,差別是年終早一個禮拜發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24-01-26 14:22:00待過3個機關,只有剛入行的第一個機關是過年前就依考績甲乙發放獎金,第二個機關是過年前先發半個月,5月時拿甲的再補發半個月,現在的機關就是5月才一起發….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1-26 14:41:00
政府機關要別人給錢的遲給要算利息,該給別人的獎金一拖再拖好像都理所當然
作者: auditor (= =") 2024-01-26 15:09:00
中央政府就是最大尾的慣老闆啊 遲發獎金 加班不給加班費還臉不紅氣不喘
作者:
fge16 ( TT)
2024-01-27 16:17:00跟你的新規定一樣 還好只差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