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修法方向真的想得太複雜,考績法常被詬病狀況大概就
1.新進吃乙或單位輪流打乙
2.主管永遠甲
3.真正優秀人材、單位主力無法出頭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24-02-07 16:31:00這不過就之前被罵爆的3%丙變形而已如果現在這票主管連丙等都懶得提出說明,你覺得這樣改有比較好嗎?
改成跟老師一樣就可以了,不然你再怎麼改都一樣被修理
作者:
loking (J)
2024-02-07 17:10:00都徵不到人了還汰除 人都補不滿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4-02-07 18:00:00老實說主管不一定甲,更上面的看他不爽打乙也是有可能
作者: dkx (最硬的男人) 2024-02-07 18:43:00
主管討厭我,已經連二乙了
作者:
ficp (禾草)
2024-02-07 18:45:00還沒有評核主管的方法呢?
作者: aberrance 2024-02-07 19:41:00
原來連二乙是被這樣看待……
如果只剩5%乙,第一年吃乙就要有動作了,而且要求主管要有明確事證跟佐證資料,主管亂打乙要訴訟也更有利吧20人單位抓一個乙,對比現在至少5-8個好很多教師全甲那種才不合理
作者:
asjimmy (jimmy)
2024-02-07 21:50:00乾…強迫5%打乙跟現在15%打乙一樣爛好嗎
作者:
aaalagon (Plus Green)
2024-02-07 23:33:00對於那種無法量化工作表現的辦公室,這個方法是要養土皇帝嗎?想想國軍,你想讓辦公室變那樣?
你大概沒看過很認真負責的人因為得罪主管常年拿乙 原來這種人應該汰除我說的人 幸好是調動離開了 在新單位備受重用 如果沒走照你的改法應該很快就要掰掰了
作者:
aaalagon (Plus Green)
2024-02-07 23:52:00以後科長對你講話應該不會把你當人,然後你最好用敬語,想吃吃不敬上司的鐵拳嗎?
推19、23樓,我就是不想逢迎上司拍馬屁,也確實得罪過上司,但我份內之事一定盡責不推諉,也會主動幫助他人,事病假也不請,但我長年食蟻獸,可是我也不會為了考績去逢迎拍馬,但在原PO的想法裡,連二乙我就要被丙等汰除?是要我跪求主管給甲保工作是嗎?真這種情形,辭呈一摔桌上不幹了,薪水低福利差,動輒利用考績塑造官場文化,無言
只要有強制乙一定有長官逼你幹違法的事不幹就修理你啦 你以為每個機關業務都這麼單純,多的是有可能有法律問題的業務,以後嘿嘿嘿 自己看著辦而且打乙這個現在就不是齊頭分佈 長官有權利打多打少的 以後就看到業務特別屎特別有法律問題的乙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