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待過2個機關
前機關加班需求大,但是還算有良心
20小時加班費給滿,簽給中央二級還可以視單位情況或是支援疫情任務開到40小時
現機關沒什麼加班費,也沒有加班需求
我比較好奇不給加班費的機關
按照邏輯來推演
要加班的機關90%以上就是非常忙碌 (10%是上班摸魚下班報加班打混仔)
想必每天的辦公流程都被工作塞滿
絕對不可能有夠多時間讓你補休
( 為了補休刻意請假→積一堆工作→再繼續加班...) 神經病嗎?
給不出加班費的機關幾乎等同叫你做功德了
如果單位不給加班費,可否拒絕加班(下班準時走人)
我覺得經費不足是藉口
你要公務員額外付出勞力,本來就要多負擔成本
不然說難聽的就是白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