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一路從事教練工作
當時在疫情期間,因為三級警報
所有的健身房都被迫休館
所以當時有向體育署申請以下疫情補助
運動事業相關從業人員酬勞因契約或工作約定暫停或取消,而致任1個月酬勞較今年3月至
4月月平均或108年同月之酬勞減少達50%者,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當時有提供證明也有符合資格,
審查通過,有收到補助
但在事後只有收到一封公文跟一通電話
說資格不符合
當時有詢問對方跟公文上寫的東西
因為對方覺得申請的工作資格是正職人員不是兼職人員
說要把補助還回去
當時的承辦人是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的許XX小姐
但是後來我有提供當時的在職證明是兼職時薪人員
我們的教練工作因為要出勤才有薪水
但是有時候一個月上班的天數比較多
勞健保就會覺得你是正職人員
但是那三個月平均的薪水大概是3000塊左右 而且所有的運動中心跟健身房都休息
沒辦法有其他的教課收入
當時的工作情況下三四個月都沒啥薪水
補助40000塊平均連一個月連房租都不夠
主要想要反應的原因是後來有提供證明
對方就沒有再聯絡了
結果前兩天在使用金融帳號的時候被銀行說被扣押
整個黑人問號 完全沒有收到任何的公文
當下有打電話給執行分署跟體育署
但是他們沒有人願意出來解釋這個問題
想請問碰到這個情況該如何自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