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派令問題? 原機關反悔.....

作者: MaYinJo (硬久哥)   2024-10-10 14:11:33
請教一個案例
朋友A君在現職在北部某中央三級機關B
因為工作太煩累
找到缺請調中部地方政府C
也順利拿到C的派令
但是最後要辦離職手續的時候被B的首長(改變主意)擋住
用離職手續卡A君 不蓋章緩議
導致派令過期A君不能去報到
問題1:
仔細想想
這種情況就算提行政救濟贏了 對A君也沒用了呀
因為C也不等他了
這樣行政救濟有實益嗎?
當事人沒被救濟到 只能自認倒楣嗎?
提出申覆或訴訟 贏了 還要繼續待在原機關 超尬
問題2:
原機關擋商調
當事人申覆幾乎99.99不會贏
那政府給這個管道有什麼用?
作者: ThisIsNotKFC (Time to Change)   2024-10-11 04:48:00
推樓上,我們原單位可以押人最晚是派令生效日期+30天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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