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規文章
#1L9-eUIw 24148 !X6 4/10 iloveconic □ [閒聊] 抱歉
二、違規內容
推文針對板友之人身攻擊
噓 Mageo: 猴子始終是猴子 不會因為選上版主就變成人 04/10 23:29
三、處置條款
板規三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刪文並水桶7~14日不等,板務可以視情況退文
。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認定包含但不限於人身攻擊、蓄意鬧板、公布他人個資、涉及政治議題討論、
將P&D與其他轉珠類型遊戲做比較並挑起對立、刪除他人推文等
四、處置內容
水桶七日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4-15 17:28:00原來算採線,想說檢舉完之後被G板主無視,大概是SAFE*踩線
踩了的線 再看一遍~~ 你的鍵盤 已經彈出繭~~~
作者:
Minihil ( )
2015-04-15 17:31:00我是馬
作者:
asas789 (雙馬尾大好)
2015-04-15 17:35:00first blood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15 17:36:00有種之前新聞看到某政治人物離職前放行一堆文件然後跑掉的感覺不是影射,而是我真的忘記他是誰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5-04-15 17:36:00我射射射射射射射射射..... 好累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15 17:39:00大不了剛好抽雅典娜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5-04-15 17:40:00晚上可以吃雞排惹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15 17:41:00是說版規上指的是有提到藍綠的程度吧,我連是誰都不知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5-04-15 17:41:00你可以鎖文。
作者:
Minihil ( )
2015-04-15 17:42:00哈哈哈 不會指令我發現惹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5-04-15 17:43:00無線上網....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15 17:43:00吃到飽!
作者:
Minihil ( )
2015-04-15 17:43:00399元
作者:
square (enix)
2015-04-15 17:44:00現在才桶太奇怪了吧 莫名其妙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4-15 17:45:00板規三只要一週內都受理呀,這則推文不過五天前的東西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5-04-15 17:46:00那我的芒果冰咧
作者:
gekido 2015-04-15 17:47:00期待晚上惹
作者:
fortexx (闇日翼)
2015-04-15 17:49:00雪華妳生氣沒用啊 M被罵了會更開心www
作者: ying761127 (想念是一種甜蜜) 2015-04-15 17:49:00
設定上女生好像不能變超級賽亞人哦
作者: stanleysten (stanleysten) 2015-04-15 17:51:00
哦
作者:
lovemint (......)
2015-04-15 17:53:00反正桶完人還不是一走了之 有意義嗎??
可是啊 還沒下台之前管板好像也無可厚非(?傳出爭議事件的也不是阿姨
不然重力沒空管版的時候就進入無政府狀態? 也不對吧雪華只是請辭 也沒生什麼爭議 舞紫也說請他等新版主
作者:
loxlox (Feon)
2015-04-15 18:14:00TinyMaster:你怎麼不說前陣子都只有雪華跟猴子在群組內討論版務
作者:
loxlox (Feon)
2015-04-15 18:15:00人家同賴群der 互通有無很快的好嗎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4-15 18:17:00見獵心喜成這樣XD
loxlox你也別亂扯 版主群私下有個討論版務的群很正常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8:18:00有那麼多意見都不出來選的?一下要版主別管 一下又怪管太慢你們到底要怎樣?
作者:
gekido 2015-04-15 18:18:00反正很多平常沒看過der 跟版務有關就通通冒出來(?
作者:
loxlox (Feon)
2015-04-15 18:18:00挖所以台泥也是板主 都知道板主群裡在討論什麼捏
你們之中誰手機裡面沒有LINE的,就可以拿石頭丟他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8:19:00檢舉也不一定是在檢舉區 也可能直接私信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5-04-15 18:20:00癢 情不自禁.....
作者:
cokaka (=_=)
2015-04-15 18:21:00老實說 沒在板上發過文的人 可以不用認真對待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5-04-15 18:21:00
知道版主群討論什麼跟有沒有進那群有什麼因果關係嗎ww
作者: bluesky262 2015-04-15 18:22:00
對ㄅ起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4-15 18:23:00銀行汽車貸款_X先生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8:23:00如果我上任 這些吵鬧者我一定辦!用個2-9應該就行了
作者:
Minihil ( )
2015-04-15 18:25:00怎四處晃晃回來又要歪串了T玩具應該要先自行宣布當選阿(?)
開下去會很精采 stock才戰爭過 後來不知道有沒有發雞排
他ID又不叫猴子,這句推文適用所有版主或版主候選人或想選版主的人吧,是針對在哪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8:27:00看我的徵選文就知道 我對版主的尊嚴很看重的!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5-04-15 18:27:00可惡再等我5天湊800天po版友文洗刷污名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5-04-15 18:28:00
被稱做猴子王又選版主的只有一個吧 噗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5-04-15 18:28:00s的我看不懂,推書的事情嗎
作者:
sean02045 (sean02045)
2015-04-15 18:29:00雖然請辭了但是在新版主出來前他還是版主好嗎
結論:當事人不服可以上訴 旁觀者不服可以去置底異議我是不知道是不是牛啦 但是北京的可能會爆炸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5-04-15 18:32:00不會阿 我上次兩小時就出來了,時間點的問題啦
我沒有不服阿,只是抱著學習心態來請益版主的素質和下限而已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4-15 18:35:00>> geniuseric 我認為你的類比有不太恰當 包括人 事 時地 都不正確 這也是為甚麼要禁止類推適用
不過T玩具你這樣做也有BUG,因為他是禁止討論版務的文至於說推文要不要禁止有模糊空間,如果要改成完全禁止恐怕會引起極大的反彈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5-04-15 18:36:00
文章和推文不一樣,那版規不太能這樣用。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4-15 18:37:00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5-04-15 18:37:00
就滑坡謬誤啊 我都搞不懂他在請益誰的下限了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5-04-15 18:40:00先不論這人理念怎樣,他還真的有看班規qq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5-04-15 18:41:00
js公事公辦的態度我覺得還滿正確的阿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4-15 18:41:00----------------round2-----------------
作者:
ake1234 (折紙は俺の嫁)
2015-04-15 18:44:00不想在公告文下面被挑釁引戰 !不就好了
我還是覺得自由心證標準浮動的問題很大同一句話如果沒有明顯人身攻擊10個人看可能10種解讀有些人覺得被冒犯有些則否
當事人檢舉的話沒這問題啊是有人像是在攬功般的急著推文,才會誤會是路人舉發
所以心證空間越大的版規越需要素質高的執法者,但很遺憾這個版目前不適用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5-04-15 18:48:00
那樓上快出來選吧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5-04-15 18:48:00自己的版主自己選
作者: bluesky262 2015-04-15 18:50:00
自己的水桶自己領
看了下面.. 唉 總之我投js了 不管怎樣肚爛票就投
其實我政見也有提,就是可以把人身攻擊改成當事人檢舉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4-15 19:09:00你投誰干我什麼事啊!再者雪華又沒繼續參選 那裡來的反對黨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5-04-15 19:15:00是指反重力吧大概就是20W吸收盾的感覺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9:21:002-9說是討論"文" 但推文不算文嗎?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9:23:00而且該規定有說 可在檢舉區或來信討論 這不就表示推文也算?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9:24:00另外版規2是從警告開始的 基本上第一次執法也不會罰太重我這邊打住 說多了我自己也犯2-9了QQ
2-9實在太容易踩線 就像現在我們都踩在線上 端看怎麼解釋了
之後還是修清楚一點比較好如果限定信件/檢舉區的話 真的!公告會比較好
例如說規範區域在公告皆可 不然在對公告有意見在公告下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9:26:00這樣說也是啦 看樣子版規真的有必要重新整理@@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4-15 19:27:00寫清楚就好 但不能完全禁止在版面上討論
推文就會被警告or被桶 !公告相對來說會比較好 但不喜歡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9:27:00而且我針對的是那些不尊重人的人 自重者人恆重之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9:28:00完全禁止當然是不會 畢竟有時討論是稍微有點關聯就扯到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4-15 19:29:00我是建議以後公告如果不開放討論就鎖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9:29:00全禁就變成文字獄了 那也會累死人的XD
本來就是要禁止發版務文,以免版務混亂,t玩具如果上了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啊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4-15 19:30:00這是一定要的!模糊曖昧爭議會很多QQ
作者:
e1472584 (冰淇淋武士)
2015-04-15 20:32:00猴子明明很可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