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6-15 23:44:12一、違規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LVgX3iA (PuzzleDragon) [ptt.cc] [公告] asas789君違規行?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zzleDragon/M.1434363971.A.B0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Ptt幣 │
└─────────────────────────────────────┘
●26803 m爆 6/15 jschenlemn □ [公告] asas789君違規行為水桶判決
二、違規內容
推 momentw: 看了一下發現這個人的心態噁心到不行,說什麼被桶也要拖 06/15 18:33
→ momentw: 人下水,桶了真的大快人心 06/15 18:33
推 PTTjoker: 噁心無聊透頂, 沒正經事好做只會鬥人酸人了嗎? 06/15 18:42
三、處置條例
板規三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刪文並水桶1~30日不等,板務可以視情況退文。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認定包含針特定族或
個人、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
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之形式,無論暗示、影射、同音異字,
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將P&D與其他轉珠類型遊戲做比較並挑起對立、刪除他人推文
以及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本版不禁止隊伍、寵物 之討論或優劣比較,但希望各為理性討論。
和解條約請看7-2-2
四、處置內容
判定momentw & PTTjoker為人身攻擊
各進水桶 7 天
五、權利救濟
兩位可找asas789商談和解事宜,並請asas789向我提出和解申請解除兩位的水桶
7-2-2 和解條約:僅3-1的受害人可提出和解。
被檢舉人可向受害者道歉提出和解,被檢舉人與受害人達成共識,
即可由受害人提出和解申請,以解除被檢舉人的判決。
為避免被濫用,一個被檢舉人一個月只得和解一次!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6-15 23:45:00噁心可以統人耶= =?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6-15 23:45:00沒辦法 有前例在 只能出面了...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6-15 23:46:00超快的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5-06-15 23:46:00好巴那我了解了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6-15 23:47:00對 就是這樣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6-15 23:47:00快的話明天和對方談好 對方就能找我申請解除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6-15 23:48:00哈哈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6-15 23:48:00可能不到24小時就能出來吧 我在線時間挺長的 不至於漏掉QQ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5-06-15 23:49:00哈哈哈哈哈
呵呵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聽說笑聲要比個長度(?
作者:
Falcoon (GothIcLoliTa)
2015-06-15 23:50:00純淨蔚藍的ptt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6-15 23:51:00我的意思是我能及時處理 只要他們速度快有誠意讓as像我申請*向 或許拚一把半夜搞定我早上起床收到就解決了(?)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5-06-15 23:52:00前版主講感覺噁心就被桶了(攤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6-15 23:52:00ˊ_>ˋ...
作者:
Minihil ( )
2015-06-15 23:53:00噁心的醬 油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6-15 23:54:00哈哈 還真的找了兩個伴手禮進去水桶 笑翻 好強喔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06-15 23:54:00桶都桶都可以統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6-15 23:55:00這樣也不錯 不然都只有某一方進去水桶 難免會心理不平衡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5-06-15 23:55:00歡迎大家加入我醬萊哲林學院ㄝㄝ
唉 已經在文章內提醒過某人可能盯著文章想拉人陪葬了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6-15 23:59:00哈哈哈哈哈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6-16 00:08:00想想他最後被警告的時候那麼不甘願 就要注意抓拌手禮瞜~
作者:
w7266 (._.)
2015-06-16 00:08:00坦蕩蕩敢說(洗版)敢作(拉人陪葬) 讓人好生欽佩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6-16 00:09:00這兩位太大意了~
作者:
gxgp (éŒ¢æ»¾éŒ¢å¤§æˆ¶å ‚)
2015-06-16 00:09:00這是蝦米!? ASAS去檢舉她們兩個的嗎@@? 拉人陪葬?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6-16 00:10:00現在是流行自己挖的坑自己跳嗎XDD
作者:
w7266 (._.)
2015-06-16 00:10:00講話都正氣凜然 但是做的事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XDDD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6-16 00:12:00也算留名了拉 未來人們會記得曾經有個人挑戰ee77最後不但搞得一身腥 而且還敗的極慘
作者:
doorsky (60的野望)
2015-06-16 00:13:00as自己檢舉的?
作者:
KerLae (傳統豆花)
2015-06-16 00:13:00和解條款第一句應該是:「被」檢舉人可向受害者... 吧?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16 00:13:00判例就在那啊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6-16 00:14:00誰是尚書大人?!
我只覺得他們太大意了 as會幹嘛都講很明白了 也不是偷偷來 結果還是踩坑了
作者: ansonandan (′,_ゝ`) 2015-06-16 00:15:00
哪時有自含實況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6-16 00:15:00檢舉人 判決暗示的很明顯摟
作者:
pipitruck (pipitruck)
2015-06-16 00:15:00ㄜ心 應該就沒事了吧 YA
作者:
Mageo (Mageo)
2015-06-16 00:15:00伴手禮是你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16 00:16:00恭喜又有人要入桶XD
作者:
doorsky (60的野望)
2015-06-16 00:16:00檢舉失敗=>鬧版=>檢舉因為自己鬧版嗆自己的人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6-16 00:16:00嘔心 瀝血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6-16 00:17:00還真的少了一個字Orz 板規部分會於新板規出來時更正!
作者:
doorsky (60的野望)
2015-06-16 00:17:00只看後面兩個行為根本就釣魚慣犯常用的招式阿
當初檢舉噁心3-1的然後判決成立就要之道講這句話的後果了 自己還拿來用wwwwwww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5-06-16 00:19:00照一下鏡子好不好XDDDD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6-16 00:19:00自己挖坑自己跳 wwww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5-06-16 00:19:00看到不爽的人被桶 自己太嗨嗆下去 被反咬很正常啊w
作者:
doorsky (60的野望)
2015-06-16 00:20:00絕對不要變成自己以前討厭的那種人。──提摩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6-16 00:21:00提摩必需死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5-06-16 00:22:00還真的變成伴手禮了
作者:
w7266 (._.)
2015-06-16 00:23:00反正後半開始就完全是面子之爭啦 坦蕩蕩(笑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5-06-16 00:23:00這揪四釣魚的華爾滋-特列斯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6-16 00:24:00反正依照某人的邏輯 他自己也變成版主認證的____了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5-06-16 00:26:00這是一個桶的連鎖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6-16 00:27:00一片噓聲中還是有些人把這行為當烈士 這點小小的支持跟20天的擬稿時間 應該能讓他發完最後兩篇吧
作者:
Mageo (Mageo)
2015-06-16 00:27:00這個伴手禮價值七天!!!!!!!!!!!!!!!!!!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6-16 00:27:00版主認證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已經帶走兩個伴手禮了再找一位桶7天的話 20-7X3=-1賺一天
作者:
KerLae (傳統豆花)
2015-06-16 00:30:00對耶,一個看破,真的變版主認證了XDDDD
作者:
sean02045 (sean02045)
2015-06-16 00:32:00如果出桶還堅持po完剩下兩篇算累犯嗎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16 00:33:00看文章有沒有意義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現世報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6-16 00:35:00這樣不錯耶 自己被捅了多少天 就去找符合天數的伴手禮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16 00:37:00釣魚本來就有成本 要小新井慎
他被1177釣到所以被捅是自找的那明明是別人被捅還下去人參攻擊 一起冷靜一下也沒有錯啊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6-16 00:42:00水桶文補刀自己踩線怪不得人 要就要像某人一樣酸人不帶髒字 都不會被桶的喔好棒棒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5-06-16 00:44:00噁心這兩個字其實也不帶髒拉
沒辦法噁心就是被認證的3-1自己太嗨用到結果就這樣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16 00:49:00不做死就不會死 君不見handling活得好好的 為什麼不明白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5-06-16 02:28:00檢舉的 沸點好低喔 一下就升天了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5-06-16 02:29:00@醬 那句話好像是瑪麗梅雅講的
作者:
mkbx 2015-06-16 02:38:00@@噁心不行的話 那 讓人反胃可以嗎? 糟糕到不行可以嗎?噁心對我來說不算很嚴重的字眼 沒想到連這都是禁語@@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5-06-16 06:18:00某些人老是喜歡把人家畫好互相對立的位子 說的好像水桶就要找人來陪葬 奇怪耶 明明是自己犯版規 犯版規就檢舉入桶不就這麼簡單的事情 說的好像被水桶的人就不能檢舉別人某些人在評論檢舉人時的觀點真的讓我笑覺得很好笑這樣乾脆開放公告水桶的文章可以直接批評那些被桶的人不就人身攻擊進水桶有什麼問題 老是愛牽拖帶伴手禮跟釣魚又不是檢舉人po人釣魚 自己愛跑去公告文下面發心得的文說的好像只要站對位置 人身攻擊被抓就是對方OOXX 真有趣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16 07:12:00有些人就很愛分邊啊(攤手
作者:
square (enix)
2015-06-16 07:18:00PAD板好噁心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16 07:19:00沒踩版規就沒事了還要在那邊...唉
作者:
dmc80 (Krauser XXIII)
2015-06-16 07:49:00有點牽強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6-16 07:59:00看得出來某一邊的水準差不多就這樣了 ㄎㄎ唉 是誰先分邊分啥小OO亂扣分類帽 別讓人笑掉大牙啊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6-16 08:11:00請大家冷靜克制一下言論 如果還要繼續吵 我要鎖推文了!
作者:
knuck (那克)
2015-06-16 08:16:00每次公告下面都會變成海釣場 好像已經是PAD版的特色之一了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5-06-16 08:18:00suck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16 08:22:00是啊 別被釣到了
作者:
enchyi (En)
2015-06-16 08:37:00釣,都釣,都可以釣 整個P&D板都是我的海釣場 (灑餌
作者:
w7266 (._.)
2015-06-16 09:23:00坦蕩蕩 說到做到 敢做敢當 從你我做起(笑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6-16 09:23:00犯板規就該檢舉入桶這個沒有問題啦 只是配合這次的檢舉當事人過去的言論會變得很有趣而已
#1LKmpNcM要求別人很有一套標準 有沒有用同樣標準要求自己呢(笑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06-16 10:06:00啊不就這樣(攤手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6-16 10:12:00水準沒很高拉 但是不會人前人後兩套標準和亂扣帽子
作者:
yam276 ('_')
2015-06-16 10:13:00今天你OO或汁冥埃低了嗎>.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5-06-16 10:14:00都檢舉 都可以檢舉
You know nothing. jon snow
作者:
gxgp (éŒ¢æ»¾éŒ¢å¤§æˆ¶å ‚)
2015-06-16 10:33:00喔喔~ 釣 都釣 都可以釣~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16 11:16:00字打錯跟板主認證似乎有差距 我的觀察啦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6-16 11:44:00UCCU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6-16 13:50:00我要開大絕囉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5-06-16 13:53:00不能想判幾天都行吧 當事人找到判例去申訴的話可以改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5-06-16 15:22:00地上怎麼充滿碎玻璃阿..........
作者:
qscgg (QSC)
2015-06-16 16:48:00我覺得噁心無聊透頂,呃...現在在討論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