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upinArsene君水桶退文判決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6-01-25 13: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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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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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略
【文章標題】 [問題] 大家都怎麼克服日文障礙
【判決時間】 2016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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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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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Arsene君違反『板規3-1』,予以退文併水桶三十日。
並依據『板規7-2』加重至水桶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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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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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該文內容空洞,文中號稱誠心發問,用詞態度卻極度輕挑散漫,並用相同態度持續
修文挑釁板友。況且,雖然遊戲為主要語言為日文,然而要合成寵物時是以漢字
顯示,因此「還害我不小心把好的角色拿去 餵 食」不會因語言隔閡關係而出現
為板友故意提出之行為。再者,該文已明確造成多數板友群起圍攻,具引起紛爭
之事實,依據以上理由,判定LupinArsene君引戰。
1.b. LupinArsene君曾於2015年12月21日因引戰水桶【#1MTl9hlI (PuzzleDragon)】
理應有所警惕,以免再犯,然而僅事隔一個月,再度以類似行為引戰,實為本板所
不容之行為,因此予以當事人三十日水桶並退文之處分。另外依據板規7-2,加重
水桶至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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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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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區 z-14-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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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引用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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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三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刪文並水桶1~30日不等,板務可以視情況退文。
3-1 使用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過於暴力,色情,違反公序良俗,與犯罪關聯之詞彙
或以非理性、不客觀、缺乏合理之論述、挑釁的言論挑起多方對立,言詞交鋒
造成板上嚴重爭論,版面紊亂,視為引戰。
7-2 如有水桶前科之當事人,再次審判受桶。水桶期限變為當次水桶總天數乘上
累計總水桶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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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訴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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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板友不服判決
請於判決公告後依照『版規8』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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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作者: fbixx (小毛)   2016-01-25 13:51:00
ㄝㄝ
作者: gekido   2016-01-25 13:51:00
有退有推 ob'_'ov
作者: a760981 (七夜剎那)   2016-01-25 13:52:00
ㄝㄝ
作者: peng2014 (昨日種種)   2016-01-25 13:52:00
推個
作者: biox3416 (XXX)   2016-01-25 13:52:00
作者: c25256176 (菇菇羅⊙ω⊙)   2016-01-25 13:55:00
推~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01-25 13:56:00
原來用到3-1喔 一開始只檢舉2-2 (′・ω・`)
作者: spicysmall (小辣)   2016-01-25 14:11:00
就說60天ㄅ
作者: beyvaisu (北va喔)   2016-01-25 14:25:00
有人好準 本來也以為2-2差不多 ob'_'ov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01-25 14:32:00
一開始只吃2-2 後來修文挑釁就變3-1了吧
作者: sin55688 (單手挑藏獒)   2016-01-25 14:36:00
喔? 那底下推文引戰就沒事 ㄏㄏ 風向正確
作者: david3809 (霜月薰)   2016-01-25 14:39:00
下面推文也要以人檢舉吧? 還是其實不用@@
作者: Tiyara (------)   2016-01-25 14:40:00
何止挑釁,有些已經在人身攻擊了(′・ω・`)
作者: david3809 (霜月薰)   2016-01-25 14:41:00
下面推文真的很恐怖@@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6-01-25 15:06:00
可桶啊 他檢舉的話
作者: vaizravana (DirtyDeedsDoneDirtCheap)   2016-01-25 15:06:00
這樣能罰 那八嘎炯合作抽蛋那些挑釁推文怎麼辦
作者: yam276 ('_')   2016-01-25 15:11:00
有退有推ㄝㄝ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6-01-25 15:31:00
就...去檢舉啊XD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1-25 15:41:00
這個有沒有收到檢舉書啊上次好像哪一筆還要檢舉書才辦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6-01-25 15:42:00
沒跟到廢文 可惜
作者: ryan100100 (蟲的傳人)   2016-01-25 15:43:00
維護優質版風 從你我開始
作者: powerkshs (氣質斯文讀書人)   2016-01-25 15:46:00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6-01-25 15:51:00
勃文
作者: gekido   2016-01-25 15:55:00
上次那個地圖炮學乖惹阿 這次只用山本腦 MingLee
作者: wl00725348 (打不溜欸肉凌凌漆)   2016-01-25 16:13:00
射惹 ㄝㄝ
作者: knuck (那克)   2016-01-25 16:14:00
可以桶阿 只是人身攻擊的話要原PO自己去檢舉才會統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6-01-25 18:16:00
呵呵 風向對了 什麼都對了 懂嗎?把對方桶起來就不用怕檢舉了 好棒
作者: aotearoaz (‵・ω・′)   2016-01-25 18:18:00
水球站內信ob'_'ov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6-01-25 18:21:00
樓樓上挺了解的 真專業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1-25 18:22:00
欸 有規定被水桶的人就不能檢舉嗎 我第一次聽說欸
作者: fbixx (小毛)   2016-01-25 18:23:00
我要向山本許願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6-01-25 18:37:00
反正先用煽動性字眼開酸再說,就算被指正了大不了躲起來,下次一樣見獵心喜生龍活虎,ㄎㄎ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6-01-25 19:00:00
某個送帳送一年的 你還在喔ㄏㄏ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01-25 19:09:00
大概有人不知道有站內信的功能吧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6-01-25 21:39:00
被捅了可以站內信檢舉啊 哪有不用怕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1-25 22:00:00
站內信比較容易被吃案吧
作者: s33003030 (calaser)   2016-01-26 05:22:00
射丁
作者: knuck (那克)   2016-01-26 08:31:00
原來是止羲小起人 我還以為是哪來的送帳哥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1-26 10:14:00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6-01-26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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