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com/legal/internet-services/itunes/tw/terms.html
只列比較重要的,或許某些人有必要知道
在任何購買完成前,iTunes 保留其透過商店對提供的產品的隨時變更的權利。如有降價或
宣傳優惠時,商店不提供價格保障亦不會退款。
若交易後至下載前無法提供產品,您唯一之救濟即為退款。如技術問題妨礙或不合理延遲
您產品之交付,您的排他及唯一救濟即為換貨或退還已付金額,並由 iTunes 決定處理方
式。
您得自產品收受之日起七 (7) 日內,取消對產品之購買。在您通知 iTunes 您已刪除產品
所有備份之前提下,iTunes 將會退還您已支付之價款。自您取消購買時起,您不再被授權
繼續使用該產品。此項權利不可拋棄。
部分產品具有購買外加服務或授權外加機能或內容的功能,使您得購買並用於該產品 (下
稱「In App 購買」)。於使用產品時所消費的 In App 購買 (如虛擬軍火) 無法於不同裝
置間相互移轉;只能下載一次;於下載後,無法被取代。一旦您購買並收受可消費的 In A
pp 購買,iTunes 就您所受之損失、毀壞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所有 In App 購買將視
為 App Store 產品。所有為第三方產品所製作的 In App 購買均視為第三方產品,且就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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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撇得滿乾淨的,估狗大概會跟進吧,可以省掉自己平台很多麻煩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