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為經板主會議討論後決定重審的案件,理由附於底下。
一、違規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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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OaVNJM (PuzzleDragon) [ptt.cc] [公告] jerfu 水桶40日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zzleDragon/M.1466058711.A.4D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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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acer5738G: 就一堆人只敢嘴不敢真的檢舉阿 然後看一個檢舉成功就在 06/16 17:12
→ acer5738G: 那邊靠北 自己以前不敢檢舉怪三小 06/16 17:13
二、判決理由
在公告文底下討論並無問題,然而在該篇公告文已是處理3-1相關案件的狀況,
再用這種激烈言論顯然極為不妥。
在檢舉區的回覆顯然也有挑起爭論之嫌,若是沒有判決,
對於引戰挑釁的判斷只會更有所爭議。
三、違規條例
3-1 使用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過於暴力,色情,違反公序良俗,與犯罪關聯之詞彙
或以非理性、不客觀、缺乏合理之論述、挑釁的言論挑起多方對立,言詞交鋒
造成板上嚴重爭論,版面紊亂,視為引戰。
四、處置內容
水桶三十日
裁決板主:wl234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