ㄝㄝ拋磚引玉拋磚引玉~
一、自介/資格 (可以直接貼上資料)
《ID暱稱》Rogerhuang (雨大大) 《經濟狀況》普通 ($1183)
《登入次數》92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37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8/22/2016 22:06:46 Mon 《上次故鄉》114.43.158.41
《 五子棋 》 1 勝 1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Rogerhuang 目前沒有名片
二、參選動機
看到前陣子板上實在吵得亂哄哄的
決定來參選,看能不能改善現況(不是維持現況喔喔喔
三、PTT經歷
手遊黑貓維茲板 MysticWiz 開板板主 並擔任了半年
附上那時離職的一篇文 推文大概可以看到對我的看法...?
有興趣的也可以回去維茲板看我的判決XD
https://www.ptt.cc/bbs/MysticWiz/M.1437554563.A.252.html
四、參選政見
再來說說想做什麼好了:
1.修改板規(X) 新增板皇條文(O) 為什麼這麼說呢?板友們不要嚇一跳
基於目前板規實在是寫了很多...很多很多細細的東西,想要往一個法治的方向走,
但以我的意見的話,會希望是以人治為主,為什麼呢?舉個例來說吧!
板主其實擁有絕對的權限,可以完全限制板友的發言權,這在現實世界是很難看見的,
光造著寫死的板規走可能落入一種版規,多種解讀的現象,
所以我的看法不是使用寫得死死的板規,而是傾向使用人治的板規,
選出的板主就是板友相信的人
相信我就選我吧~
好了!廢話不多說
來看看我想新增的板規吧!
(1)新增板規十
板主對於以上各項違規情事擁有最終認定並裁罰之權力。
白話一點就是 如果我認為你引戰,就是引戰,標準不是之前判例,不是之前的公告,
就是我(認真
因為在下我就念的學科的關係,始終認為「實質大於形式」,
其實就算是法律,不同的法條也是基於不同的理念的。
在這裡我採用的是與稅法類似的實質認定,舉個小例子,
如果你爸要給你錢 怕被課贈與稅,
就設間公司,藉由公司發股利給你,這樣你拿到就變成營利所得了,
可以用股東可扣抵帳戶規避稅負。
但國稅局一發現,說你有逃漏稅就是逃漏稅!你爸還是會被補課贈與稅還有罰鍰。
好啦扯遠了~簡單來說這就是我的原則,不相信我就不要投我XD
再舉個PAD的例子好了,像3-5,機率相關文章
文章"主旨"為討論、發問、閒聊、展示下列各項(其一),歸類為機率相關文章
對我來說我關係的是文章主旨,也就是主體,
如果只是小小偷渡 我今天抽得好棒喔喔喔喔喔
當然沒關係~~~至於什麼是主旨,不是字數也不是過往判例,
答案在我的心中,但有板友有疑慮我一定我跟你說我的理由的!
再重複一次XD 不相信我就不要投我~~~
(2)4-2 提及、宣傳或影射4-2-1規範之認定為外掛或不正當遊玩方式之文章
修改為
禁止散播與推廣外掛
意思就是討論是OK的,但附載點給人直接用當然就是不行的,這構成散播
另外推薦別人用也是不行的,構成推廣
有人會問:如果有板友得知了 挖汙 有這種外掛 進而去尋找下載怎麼辦?
我會說 這我管不著,畢竟那是他的道德問題,這板也沒附載點給你,
開放討論當然是有利有弊,
利的是大家可以知道 齁齁 原來有這種的 太壞了 或 這太屌啦!!
弊的是有人可能會想去用
畢竟這利弊都不能量化,難說哪個大,但我的心中是傾向開放的,
因為板友有知的權利,也會想自由的討論吧XD
2.與板主們的協調
雖然我上面說希望以人治為主,但不是想一意孤行,
意思是不能全照死死的板規走,板主也能有自由的裁量空間,
更必須要有板主間的協調,板主們不只是同事,更是一起玩遊戲的好夥伴,
我的所有公告與判決都會與板主們討論再發出
絕不一意孤行,我想有人會問:那如果意見不和怎麼辦?
恩...其實我很相信玩PAD的都是好人這句話啦XD
如果有充分的理由,我相信同事們也是會接受我的意見的,
如果真的不行,也會找理由來說服我吧=ˇ=
3.板上新增任期制
每過一段時間(我希望是半年)就自動重選板主,
由現有的板主與想參選的人一同成為候選人,
最後再選出新的板主,如此一人可以避免萬一板主退坑卻還待在位子上,
或是不得民心又賴在位子上之情形,也省去罷免之麻煩。
在這裡想偷渡一句宇志波鼬的話XD
「得到了力量就妄自尊大,執著於個人,總有一天你會變得跟斑一樣,
並不是成為火影就會被大家認可,而是被大家所認可的人才能成為火影。」
我想板主也是差不多的吧=ˇ=
4.管板時間
基本上我逛PTT的時間都是來這板居多 大概有七八成XDDDD
有狀況我也可以火速(?)的回應
5.最後再說一下 如果認為我以上所提的不好真的不要投我~~~~~
歡迎發問 謝謝大家._./
6.會做多久呢?最多半年 或是待到板上不需要我為止Q
徵選門檻:
一、登入次數500次以上、有效文章100篇以上、劣文0篇且在本板沒有水桶紀錄
請見自介/資格 我大部分的文章還是發在這裡呢=ˇ= 也沒被桶過(當然也沒有神抽Q
二、發言與行為能對看板及板友負責任。
我相信我可以達到,未來說的話,PO的公告都會深思熟律再發出,
最糟如果有一天,許多板友認為我做得不好、不適任了,願意自行下台負責。
三、願意和其他板主合作。
這個在政見那有提過了XD 雖說想偏像人治,但一定會彼此協調、說服。
四、尊重板眾建議。
會的,長時間待在這裡,可以隨時注意大家的意見,
看看是否板主們的決定是否有走偏之情形。
大概就是這樣~~
懶人包:如果我選上會偏向人治,過往判例、公告等等,
不一定代表我的價值觀,我也不見得會參考,
總之,相信我的標準,就投我吧!
謝謝._./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5-08-24 10:06:00勇者1號推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0:07:00就你了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6-08-24 10:08:00居然有老屁股出來選,太神奇了XDD
作者: ap9xxx (Counting Stars) 2016-08-24 10:08:00
勇者降臨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0:08:00這個我一定
作者:
roycsw (洛伊or阿葉)
2016-08-24 10:11:00版規(X)板規(O)
作者:
noumi (noumi)
2016-08-24 10:11:00各種相信我之術 我開始信了
作者:
is789789 (SeasonWind)
2016-08-24 10:12:00這我一定杸
作者:
catsummery (Requiescat in pace)
2016-08-24 10:12:00先推板皇(?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0:12:00開個小玩笑,以JS事件為單位,一個JS單位有172罷免票..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0:13:00如果選上了實行版皇條例,這版皇要能扛住多少JS單位?
作者:
vidda (悶)
2016-08-24 10:14:00會不會變成跟你比較要好結果發的文都沒事啊XD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6-08-24 10:15:00推勇氣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0:15:00呵~有人看出我要說的..其實版皇條例粗糙的說是比誰兄弟多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6-08-24 10:16:00木頭板子比較符合原意拉
有能「公正判斷的版皇」來行人治個人覺得是再好不過,只可惜這也是最難的,如果選上的話就祝福了XD話說黑貓版當初開版我有連署w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2016-08-24 10:19:00
任期制還可接受 反正爛版主也是半年就過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6-08-24 10:20:00ob'_'ov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2016-08-24 10:20:00
不用浪費力氣去搞罷免
作者:
ricksimon (Nintendo才是王道阿!)
2016-08-24 10:20:00噓你發我好人卡 ㄝㄝ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0:20:00自古以來講的都是情理法,所以禪讓政治很快就GG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6-08-24 10:21:00建議你多一條 "當選後精華區過往判例將僅供參考使用"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6-08-24 10:22:00不然像那個誰拿去檢舉, 就算你三個版主都認為不該判還是會因為過往判例而不得不改判
像有個人喊個噁心就要被桶 那我現在喊就GGGGGG
有一定要照著判例走這種事嗎 那87亂判的判例不就(ry
又是js 真的是壞事都有他欸wwwwwwwwwwww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6-08-24 10:26:00你以為我為啥看他不爽, 他舔腋下為了參選改文啥的就算了
作者:
ricksimon (Nintendo才是王道阿!)
2016-08-24 10:27:00"玩PAD的都是好人"<-這個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6-08-24 10:27:00三個版主出來說這罪不致死, 他找了過往的丟去檢舉 ZZZZ
作者:
louis0724 (louis0724)
2016-08-24 10:28:00推版皇條款 版主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決定權
作者: ryan100100 (蟲的傳人) 2016-08-24 10:28:00
板皇zzzzzzzzzz
作者:
bling127 (bling)
2016-08-24 10:31:00所以 是念什麼科系
作者: eiin (eiin) 2016-08-24 10:33:00
HIHI~最近這樣看下來還有人肯出來選真是有點感動XD
作者:
x78212 (穿襪貓(づ′・ω・)づ)
2016-08-24 10:34:00推一個
作者: yuyubear (今日鄉民) 2016-08-24 10:34:00
加油! 當選之路有你有...樓下
作者:
longya (嗯)
2016-08-24 10:52:00pad版主就是任期內自行卸任或被鬥倒自己選一個
作者:
cos1010 (殘月)
2016-08-24 10:53:00好 我信你了
作者: a067891450 (warrior) 2016-08-24 11:04:00
就決定是你了
作者: Awllower (Awllower) 2016-08-24 11:11:00
這我一定扌殳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11:27:00js不就人治典範?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6-08-24 11:28:00比較慘烈的那種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6-08-24 11:33:00皇治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6-08-24 11:36:00正要走一個js 你前面講得實在讓我怕怕的 尤其那個版規十...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1:38:00在現在社會完全公正無私和剛愎自用,結果都會是眾叛親離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6-08-24 11:41:00假公濟私比較多啦ww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6-08-24 11:50:00如果你一定要加那條版規十 我是不會投沒錯啦 不是不相信你 而是相信有這條後 未來所有的版主成為版皇的機率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1:51:00喜歡你的,下意識就會認為公正無私,反感的就自然變成..不過我講這些都和原PO無直接關係,只是看到人治這二字有感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11:54:00在網路上拿著幾條前面的老屁股訂出來的怪東西當成聖經本來就白癡到極點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1:58:00給樓上推,這地圖炮範圍可大了;不過至少敢直接講~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2:03:00我只是推敢直接講白,不是內容;內容我只部份認同~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6-08-24 12:22:00貼出你H麒麟圖再來考慮ㄝㄝ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12:28:00他只是把這個板過往某些板主早就在做的事情寫成第十條阿怎麼會以為不寫出來就不皇了
作者:
FayeOwO (不是飛,是廢)
2016-08-24 12:55:00嘛,有合作過推一個好了,雖然刷機赫看不出是不是板皇XD不過建議是版規十多加一個版眾的救濟措施吧,不然像上面所述,總有一天會有被濫用的風險
作者: DonDonDonDon (婚婚欲遂) 2016-08-24 13:00:00
桶那些在人家統計文下曬抽的就投你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6-08-24 13:00:00不寫出來才能幹譙 寫出來就變護身符了
作者:
mini79420 (black bull)
2016-08-24 13:06:00推4-2 (ˊ・ω・ˋ)
作者:
cyc0307 (顆顆早安)
2016-08-24 13:07:00我好想要集滿一套一樹ㄚ~~(錯蓬
蠻有條理的給推 不過第十點真的要小心斟酌就是了 加油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6-08-24 13:52:00沒有要處理曬卡喔 懂了 還有其他人要來嗎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6-08-24 13:52:00蛋好ㄇ 我蛋蛋魔人
作者: mathbookh2o2 2016-08-24 14:09:00
第十不好吧!過一陣子就會像現在想廢特偵組一樣了
作者:
sunwat (sunwaterlover)
2016-08-24 14:09:00推蛋蛋魔人(?
作者:
ritainakano (ガルパンãŠã˜ã•ã‚“)
2016-08-24 14:11:00勇者推
反正不滿意的判決就先喊版皇就對了啦這部板規給板主的裁量權其實已經很大了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4:30:00卡位,PAD板降臨復刻了~
人治就像雙面刃,做的好就萬民景仰的救世主做不好就獨裁政權被罵臭頭但是這個"好"是什麼? 就是關鍵 只是"好不一定就"對"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4:36:00無法說服多數板眾的判決就是有問題 就算是按板規也是板規的問題或是解釋板規的人的問題
所以你就知道為啥社會上會那麼多人罵恐龍法官吧也許以法官來說這樣判是對的 但對民眾期望有落差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6-08-24 14:38:00業障太重
作者:
sunwat (sunwaterlover)
2016-08-24 14:40:00潘比事件就算是用法治也不能入罪吧?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6-08-24 14:41:00最近版上爭議基本上都來自版主的心證標準問題 拋板規十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6-08-24 14:42:00純依4-2看 唯一不能入罪的理由只有他不是影射 你覺得呢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6-08-24 14:42:00出來並不會讓現況改善...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14:42:00會被罵到恐龍的大部分都是真的離常識太遠的那種好比說虐殺了十幾個人然後痛哭表示他有教化可能判輕罰之類
作者:
jjkk119 (屍窖惡靈)
2016-08-24 14:43:00菜比八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6-08-24 14:43:00哈欠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14:44:00然後更多時候在ptt上面"判例"只是放棄思考用的擋箭牌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4:46:00板規本來就不是什麼嚴謹的東西 不適合?改就對了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4:47:00我比較想問panbie,如果你是版主;依現行版規,那篇會判?
當然不是炮原po 是你自己情緒發洩 但也先清楚地方好嗎
我也不想在這裡跟你吵,那就回歸原PO提出的政見討論吧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14:49:00如果我是板主一定先把你永桶起來 我要做主就是皇到你不敢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4:51:00哈哈哈~如果這是真心話,那我只能躲讓你抓不到機會桶XD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4:53:00不過我是看到你自己也說那篇也未必不是在討論外掛,才想問
作者:
sunwat (sunwaterlover)
2016-08-24 14:53:00某W一直在引戰, 最好是不要桶啦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4:54:00如果有人檢舉是你會怎麼判?雖然那篇本意是突顯某板規八股如果是以"人治",是可以只桶我一個;若是法治~可是通殺
作者:
xup6503 (梧桐)
2016-08-24 14:56:00說真的啦 你要跳針就麻煩跳得有節奏一點 我還能笑一下
作者:
x78212 (穿襪貓(づ′・ω・)づ)
2016-08-24 14:56:00不要在別人政件文下面問些543引戰好嗎 zzzzzz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4:57:00也是~都歪題了,對原PO感到抱歉~這篇就不回了~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4:58:00跑到別人政見下面放砲再說不想跟人吵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6-08-24 14:59:00XDDDDDD 還好要下台了 呀比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6-08-24 15:13:00那條9-2加進去我就投給你 認真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8-24 15:15:00是要洗多少存在感阿...不就硬性跟軟性 還要問人家怎麼判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15:32:00潘比自己就說到他那篇的模糊地帶了不是結果就吃了板主總辭熱線,GG
作者:
mnnraku (Raku)
2016-08-24 16:51:00感覺這版版主都瞬間黑的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6-08-24 16:52:00JS在年初就被罷免過一次了 哪來的瞬間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6-08-24 16:56:00js黑多久了..
作者:
jjkk119 (屍窖惡靈)
2016-08-24 17:05:00某J臉皮超厚大家不是都知道嗎
js還沒上台就不是很白了…現在的重力就是上台前的js~但以歷任板主來看我覺得重力算是很好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6-08-24 17:35:00從13年以來 我是覺得重力那時候管的最好啦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8:16:00可是下台後也換腦袋了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8:17:00在位時真的超坦 同事不是自爆就閃電辭每天在擦屁股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18:40:00搞死js我就沒有遺憾了,已瞑目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6-08-24 20:04:00本團缺遠程火力和補師
作者:
FayeOwO (不是飛,是廢)
2016-08-24 21:06:00有缺專業(引發)火力支援嗎? ++
作者:
square (enix)
2016-08-24 21:56:00推一個 你要能抗酸性我就投你
作者: hot413 (D) 2016-08-24 23:16:00
推勇者
作者:
xxakigo (索拉)
2016-08-25 10:47:00我看大大的攻略刷到第一隻 MP 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