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規文章
#1Nrz8yJT
二、違規依據
3-2 文章或推文用語,以明示或暗示涉及特定可明確辨識之個人之人格、名譽、隱私、
致有攻擊、貶低、挑釁、汙衊之情事者,當事人可向板主群聲請裁判,
並應附有效字數五十字以上之客觀理由。若判決確定,最輕不應少於水桶三日。
推 andy3580: 火的抽五隻當裝備特舒情况可用09/14 09:11
→ andy3580: 木的可以當二線隊長 其它垃圾09/14 09:11
推 comesome: 光又是糞雜色09/14 09:19
推 AkariChang: 新火印的偽娘版(?)09/14 13:00
噓 song042008: 你才垃圾09/14 15:20
當事人檢舉內容:
→ andy3580: 檢舉#1Nrz8yJT 噓文song042008: 你才垃圾 違反版規3-209/14 20:23
→ andy3580: 檢視原發文人文章,可明顯看出該噓文並非指向原發文者09/14 20:25
→ andy3580: 而是針對本人的推文-火的抽五隻當裝備特舒情况可用,09/14 20:27
→ andy3580: 木的可以當二線隊長 其它垃圾。這段進行攻擊09/14 20:27
→ andy3580: 參考該時段其他人發言內容 更讓人覺得song042008的噓文09/14 20:36
→ andy3580: 是針對本人的攻擊性言論,故提出3-2檢舉。 09/14 20:37
依據前後推文內容 可判斷被檢舉人之推文"你"字明確意指當事人
且"垃圾"兩字之使用已構成對被檢舉人貶低之事實
但量其應無惡意攻擊之意圖與動機 且檢舉人也曾以較為極端之"垃圾"兩字形容寵物
故依板規判處最輕水桶三日之罰
7-2 如有水桶前科之當事人,再次審判受桶。水桶期限變為當次水桶總天數乘上
累計總水桶次數。
當事人判定為PTT ID,僅認定單一ID違規事實。
三、判決
水桶三日*3 = 水桶九日
五、上訴與救濟
如 板友不服判決
請於判決公告後依照『板規8』提出申訴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