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3pKjU 板規索引
板規一 板旨
1-1 本板是《龍族拼圖》討論板,龍族拼圖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結合轉珠及
回合制RPG的手機遊戲,龍族拼圖為中文翻譯,
其日文名稱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稱為《Puzzle & Dragons》,亦為本板板名之來源。
本遊戲常用縮寫為:龍拼、PAD、P&D。
1-2 本板板旨為讓所有在PTT上的龍族拼圖玩家,有個專屬能分享資訊及討論的地方。
1-3 於本板發表文章時須在標題加上[TAG],否則板主可替其補上。
1-4 具創意、實用、有趣等特性之優良文章,得將其收錄至精華區。
如優質地城/養寵心得、轉珠心得、新手教學、角色概論、創作文等。
為避免遺珠之憾,板友亦可主動推薦優良文章。
1-5 每日置底閒聊區位於看板底部,
其推文除板規除板主認定之重大違規外,不受其他板規所限制。
若明顯為誤推者亦得以不罰。
1-6 板友參與本板討論前請先詳閱板規,且勿違反本國法律及PTT站規。
板規二 符合以下條件者,水桶3日及可刪除相關文章或推文。
2-1 張貼內容過於空泛、腦補或嚴重妨礙閱讀之文章者。
*集中討論串於活動開始前30分鐘始可發布。
2-2 實況文24小時內發表超過一篇者。
2-3 板友、健檢文每月發表超過一篇,或無滿足範例格式之要求者。
2-4 文章內容有誤,並經板友或板主反映仍無回應、修改,以致有誤導板眾之嫌疑者。
2-5 於文章或推文中連結含18禁之圖片、文章及影片者。
2-6 於推文中意圖夾帶違反板規之內容(抽蛋/統計/健檢/徵友/送帳),
經該文章原作者檢舉通過者。
*抽蛋/統計等隨機概率性規定詳見3-6
板規三 符合以下條件者,水桶7日及可刪除相關文章或推文。
3-1 於多篇文章連續推文大量與板旨無關之內容,經板友檢舉通過者。
3-2 未經同意任意增減他人推文,經該推文原作者檢舉通過者。
3-3 文章內含發錢訊息,但單篇一百樓內總額未滿1000P者。
3-4 文章或推文用語涉及特定可明確辨識之個人人格、名譽、隱私,
並有攻擊、貶低、挑釁、汙衊之情事,經當事人向板主群檢舉通過者。
*為化解誤會及提供和解之管道,欲以本條進行檢舉之板友,
請先以站內信向對方表示抗議,並檢附溝通紀錄供板主群參考。
*若溝通紀錄有所不實,經查證後檢舉人比照本條罰則辦理。
3-5 發表遊戲帳號贈送文,未含帳號內容之寵物簡介者。
*送出後可將領收者PTT的ID附於標題
3-6 文章內含機率討論,且不符以下條件者。
3-6-1 展示抽蛋成果須附上相關截圖,圖中應包含由同台抽蛋機抽出之足量寵物。
需使用魔法石之抽蛋總價值需 500 顆魔法石以上,
其餘抽蛋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
3-6-2 地城寵物遭遇、掉落之機率須達 2500 體力或 100 場。
3-6-3 其他隨機發生之事件,需重複測試達 100 次。
板規四 符合以下條件者,水桶30日及可刪除相關文章或推文。
4-1 文章或推文用語,經板友認定對客觀上可供辨識之特定族群之人格、名譽、認同
有所影響,向板主群檢舉通過者。
4-2 於文章或推文中,意圖提供遊戲帳號交易資訊者。
4-3 文章或推文用語,造成文章內部、板上對於特定觀點圍攻批評,或多方觀點、意見
相互爭論者視為爭議文。
4-3-1 若推、發文用內容述尚屬輕微,或違規情形不甚嚴重,板主可S文關注。
若討論情況持續惡化得比照4-3-2規範。
4-3-2 刻意使用具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非理性之言詞,
或以缺乏合理性之論述、挑釁言論,意圖挑起爭議者,視為引戰。
4-3-4 爭議文具明確洗版之事實者,板主得以將該篇禁止回文處理。
4-4 未經板主審核同意張貼廣告文、問卷文、LINE群招生文者。
請先將預定文章內容以站內信方式寄給任一板主,
並於文章開頭或結尾明顯處,加註由何人審核通過後始可發文(一審一篇)。
*如發出之文章與交付審核內容差異過大,視同未提出申請。
*研究問卷文之主題可和P&D遊戲間接相關,但仍需經過板主審核同意。
4-5 文章、推文、暱稱或簽名檔中,散佈、教唆或教導使用不正當之遊玩方式者。
*不正當之遊玩方式係指:
1. 修改遊戲內部資料以呈現重大異常之遊戲數據。
2. 自動轉珠外掛等危害影響公平性之網頁或程式。
3. 惡意退款並重複使用魔法石。
4. 其餘板主群認定之不正當遊玩方式。
板規五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情形追加至退文併永久水桶。
5-1 相同條款累犯再次受水桶者。
5-2 文章、推文內惡意放置不符板旨之文字或連結者。
板規六 其餘規範
6-1 水桶期間以站方認定之分身繼續發言者,分身與本尊加重兩倍水桶期限,
並累計於原定水桶期限後。
*請他人代發文章、推文者,視為使用分身發言。
6-2 站務、板主公告之特別板規,效力優於本篇基本板規。
板規七 檢舉、審判、與上訴
7-1 板友於本板之言行,如有違反以上之條文者,板主群應主動或依檢舉區之檢舉,
依據本板規採取相應之處置。
*違規行為發生七日後不再受理檢舉。
*最後裁定權仍歸板主群所有,檢舉並非一定成立。
7-2 違規檢舉需由受害當事人提出,若板主認定當事人不適格,得裁定駁回檢舉。
7-3 板友提出檢舉時,應站內信至板主或在檢舉區提出。
*檢舉時需檢附文章代碼(AID),被檢舉人ID及違規之條文號碼。
7-4 板務判決得由單一或多位板主負責,並應發布判決公告文。
如日後有所爭議,需由該位發布公告之板主親自處理。
7-5 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可於判決確定後72小時內以站內信上訴。
7-6 當事人得隨時撤回其聲請或上訴,已撤回者不得基於同一事件再次尋求救濟。
板規八 附則
8-1 本板板規之新增或變更,非經所有板主同意,無效。
8-2 PTT板務人員對以上各項板規有最終認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