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 親權與兒權:子女會面交往的權力衝突與服

作者: mjirislin (Miaomeow)   2020-08-03 12:38:31
訪談名稱:親權與兒權:子女會面交往的權力與服務模式成效評估
(行政院科技部研究案計畫編號:108-2410-H-002—202-MY2)
研究目的:瞭解未成年子女、父母進行監賭會面交往服務的經驗
訪談對象:20位父母及10位子女,父母須年滿20歲,實際參與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服務至少6個月以上,並可流利使用中文
者;子女部分,須年滿10歲以上、20歲以下 且監護人及子女本身皆同意受訪。
訪談時間:訪談過程大約2小時,子女訪談時間則視其專注力彈性調整,地點於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工
作學系系館,日期將以您方便的時間為主。
訪談方式:面訪
其他聲明:無
研究單位:行政院科技部補助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研究者姓名:沈瓊桃教授
聯絡人姓名:研究助理林子軒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訪談內容簡述或相關連結:
https://reurl.cc/MvnkdL
(此為下面google表單的短網址)
https://imgur.com/1XM8fbO
(此為招募文宣)
訪談回饋:1000元出席費
報名截止時間: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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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代po資訊,請勿站內信)
大家好:
我是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研究助理林子軒,本系沈瓊桃教授承蒙行政院科技部補助
一項研究案(計畫編號:108-2410-H-002—202-MY2)。研究目的旨在瞭解未成年子女、
父母進行監賭會面交往服務的經驗。
本研究希望招募20位父母及10位子女,以訪談方式,了解各位父母及子女的服務使用經驗
。訪談過程大約2小時,子女訪談時間則視其專注力彈性調整,地點於國立台灣大學社會
工作學系系館,日期將以您方便的時間為主。
在參與條件部分,父母須年滿20歲,實際參與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服務至少6個月以上,
並可流利使用中文者;子女部分,須年滿10歲以上、20歲以下 且監護人及子女本身皆同
意受訪。
為感謝您出席,參與本研究訪談,訪談結束後將會支付1000元出席費,感謝您寶貴的分享
,子女訪談亦同樣有1000元出席費,此外,若從外縣市前來之受訪者,將依照票據全額補
助您交通費,希望符合條件之父母/子女主動與我們聯繫,掃描文宣QR code或複製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JgRFRcCBBfhBVBzZXCQC-JNp2r7zZgtDA9MVVw365yQ/viewform?edit_requested=true
)後填寫Google表單,非常謝謝您的協助!
研究助理 林子軒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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