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研替役期即將期滿
正確來說 並沒有待滿役期
而是發現自己符合提前退役的條件
所以提出申請 已經確定可以提前幾個月役畢
問題來了
所以如果過了役期結束那天
公司也還沒有要解約
(聽公司前年的研替同事講,役期到期公司並沒有什麼續約動作,
就只是通知你去領退役證明,除役的役男還是跟以前一樣繼續上班)
你還繼續留在公司上班的話
你的身分是不是就和一般員工沒兩樣
如果公司過了幾天 或過了幾個禮拜要解聘你
是不是就該付資遣費? (含服役期間的年資)
以及可領非自願離職證明
疑惑在小弟心中很久了
懇請各位大大回覆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