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經驗的版大,關於超時工作若役男申請釋出的可能性和成功率。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在T公司研替,南部很累我知道,但是進來三個月內
就達到一周工時大於65小時、每天工時都到13~14小時,每天都有在工作、
但是loading就是那麼重、事情就是多但資深的人感覺不夠,每次都被安排
一堆工作,白天想問人也問不了、大家都超忙,晚上留下來問也難,因為
能下班的都閃了,拼命工作報加班,但是已經超過一個月的加班上限,這種
工作量本人實在負荷不了。
有向役政署反映過,答覆是說役男可以提出釋出申請,然後本人也有去找主
管和人資反映過,結果是說會幫你先換個比較不累的工作內容,換完的結果
變成每天九點多下班、偶爾十點,這樣對我來說還是有點不能忍受,我打算
再去反映。
當然這家公司的這個部門要在八點前下班是不可能,但是根據該公司的服勤
管理規定:每周常日工時42小時,每天最長工時(含加班)時間不能超過12小
時,明顯已經違反服勤契約(當然大家都知道這個契約是寫給鬼看的),所
以如果我以這個為理由提出釋出申請,且附證據的話是不是可以成功申請轉
調或釋出,因為就算換部門這個地方也極不可能換到能夠滿足服勤管理契約
。
P.S 本人對於黑不黑什麼的已經無所謂了,而且本課的leader也實在是...,
除了電新人還是電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