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役期問題

作者: yaminya (yamin)   2014-03-05 13:50:55
大家好,關於役期上的問題想請教,
假如果役期於8/29到期,
但本身有累積特休、補休、或是婚假等(舉例)
可否從8/1請假到8/29 ,並且於8/1 去其他公司報到
以上只是舉例說明,不知道可不可以?
有打電話去內政部役政署詢問,但他們回答得很保守,就規定就是規定。
所以想來請問大家,有沒有類似經驗?
謝謝!
作者: blackZ2   2014-03-05 15:23:00
這應該就是兼職了吧?
作者: andygoal1988 (終點)   2014-03-05 23:25:00
8/29以前你都還在原用人單位服役
作者: sai1268 (....)   2014-03-06 08:53:00
可不可以請看原公司。能不能先去上班看之後的公司。我們部門就有個這樣,但他不是研替研替的話如果被人檢舉或抓包的話等同兼職吧
作者: kobala (悠閒)   2014-03-07 17:06:00
被檢舉就鐵定出事而已
作者: diabloevagto (wi)   2014-03-09 21:00:00
不能,你只能8/29之後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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