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第一個月申請成功是很重要的 一旦成功至少保證有2.5個月的補助金
: (若找到工作會給予未領補助的一半)
: 所以我覺得你要找如何成功受理的資訊
: 然後第一線的承辦人我想應該對這個很陌生
: 所以你要很堅持 我是定期契約 約滿前一年合約期間超過六個月
: 不懂請去問你上級或是勞工局還是勞動部
: 當初我也是打了一個上午的電話才得到這些資訊
: 僅供參考
我來分享一下我申請的心得好了
失業補助認定: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ZEd99ad1Uw%3d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失業給付:
1. 非自願離職。
2. 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3.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第1點:要記得跟公司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 沒有這個你沒辦法辦
還有第4.點的"14日內" 我其實不知道一個月這個數字哪來的
因為我也是看新聞的時候這麼以為 結果拖了一個月 今天去申請的時候 才發現
所謂的14天認定是從你申請開始的那天開始計算 也就是說 我還要"再等14天"
所以你如果不確定自己會失業多久 我會建議:乾脆就從離役那天開始申請(假設可以的話)
這樣做絕對Z>B 因為只要你失業超過15天之後
才正式去工作並被投保勞保 你還是可以拿到:本俸*0.6*0.5*6 的提前就業獎勵金
那如果超過15天還是沒工作呢? 當然就是:本俸*0.6 per/月 (最多半年)的失業補助金
怎麼算都是越早申請越好
*注意新工作勞保投保那天如果是第15天
仍然會被當作是一般求職者 不會拿到任何獎勵金
所以就算找到新工作 也要技術性的讓她超過15天 不然你那些流程就白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