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 研替合約問題

作者: s77485p (快樂豬)   2016-10-24 22:50:56
大家好 我是明年的役男
目前拿到一間公司的offer
面試跟主管談的很不錯,我也順利錄取
然後因為小弟體重關係,基本上沒有意外會免役,不過要等到畢業才會知道真正的結果
我把這個狀況跟人資說明,他去問過主管,主管說會到時候會直接以正職聘雇
不過我在替代役合約上發現一條
如果我經過聘用以後,發現體位免役,仍須在公司服務兩年十一個月,除非公司同意才可
以離職
不然要賠償十萬
然後我去問了人資,他說這個是給替代役的,如果你變成正職就沒有這個問題
不過回來想想,我簽署了這個合約,感覺還是有效力,到時候如果我免役待了一兩年想走
了,我還是走不了?
這樣的合約還是有效力嗎?
還是大家覺得我就推掉,等到真正免役再說呢?
謝謝大家
作者: herman602 (奸商)   2016-10-24 23:43:00
經過"聘用以後",發現體位免役 -> 你還沒被聘用吧?
作者: kokuyoku (天龍狂想曲)   2016-10-25 00:29:00
看你最後是用哪個合約聘用 以那個合約為主
作者: cwttt (cwt)   2016-10-25 09:16:00
是"研替"聘用之後不能免當 正職對公司比較省 對你也有保障所以你應該要先去申請免役 然後回公司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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