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為國文作文爆掉的關係我選擇了在學重考
在這期間我學測前努力準備學測、指考前努力準備指考
同時也兼顧大學課業
學測時因為自然有衝高的關係所以考得不錯68級
國15 社15 數12 英13 自13
目標是台政北的法律系所以因為英文我拋下了申請
直接衝指考
結果這次的國文成績依舊把我通往夢想的門關上
連扇窗都不留給我
我為了這次的指考自己練了超級多篇的作文
為什麼閱卷老師就是不喜歡?
字數雖然沒有兩面寫滿滿但也有一面又三分之一啦
新聞上說的那些得分要點我都有寫到啊
牢騷發完了我想問:
1.我還要繼續重考嗎?
2.如果要繼續重考,我是不是目標直接指考比較好
聽說明年學測會採英聽
3.101課綱跟99課綱的差異除了國歷有巨大改變以外
還有什麼地方有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