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
我是88年次一月 今年10月半休學 已收到體檢單
區公所有幫我把體檢從12月體檢的名單中去除
可是他卻說只能以重考為理由延徵一次 並說明年7月一定要拿到入學證明
既然這樣的話 那連續重考2 3年的人都是已經先當完兵或是免役的嗎?
因為我有爬到一篇文說22歲以前都可以不限次數用重考為理由延徵
我直接到區公所問兵役課的又一直鬼打牆的跟我說明年可能會修法甚麼的
我問他如果照現在的情況呢 他也一樣沒有正面回答一直扯到法律不一定每年都一樣
爬文中也有看到建議先體檢抽籤又有人說不要先體檢抽籤這樣就沒有退路類似的言論
所以目前的狀況到底要怎麼做比較好呢!
我很怕今年沒考上又要+365 我媽也聽信區公所說的一直說今年沒考上就要去當兵囉~
真的讓我很困惑
另外重考班會幫忙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嗎?
以上!謝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