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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個人的生活經驗,我覺得請黑道討債並不是一個好方法。
但許多人又喜歡動不動就說我要請黑社會如何如何~~
這樣子的說話,我覺得都有涉及恐嚇罪之嫌。
加上黑社會如果傷害了對方的身體或毀損了對方的財產,對方可能
會提告教唆傷害罪或教唆毀損罪,即使並沒有要求黑社會這麼做,但也
很難舉證就是了。(刑事訴訟的「無罪推定原則」是講好聽的,實務上
被告可能必須自證無罪才行。法官腦補:「如果被告無罪的話,檢察官
怎會起訴你呢?」檢察官腦補:「如果犯罪嫌疑人無罪的話,怎麼會被
提起告訴呢?」)
有一次碰到一個債權人請了中南部的兄弟來討債,要討500萬的債務
,債務人也請了幾個人來談判。
最後500萬談到只剩50萬而已,因為債務人早就財產被強制執行拍賣
光光了,其他的財產也不可能再掛名在他身上了。
另外就是債權人說了一些謊,連他請來的道上兄弟也不挺他,反正
這些道上兄弟也是為了生活罷了,只要喬出一個結果來,不管債權人滿
不滿意,債權人還是得付錢的。
從500萬喬到50萬,還得支付道上兄弟幾十萬車馬費及花費,印象
中原本500萬的債務只拿回1X萬吧? XD
另外就我有個親友,叫小嘍嘍去要債,幾十萬債務,小嘍嘍只拿到
幾萬塊就算了,他還捲款而逃,從此之後再也找不到小嘍嘍了~~ XD
以前證券交易法老師說的好:「他的三不原則:不借錢、不作保、
不標會。」各位可以參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