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兩面俱陳的原則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6 12:12:47
還是躲在這安全一點點.到八版說我下面的意見,
鐵定要討噓到爆.
有這麼一段當事人的聲明.
>>
由於我們知道要下的巴士站(輝煌世紀站)與前一站
(茄冬站)的距離很近,即使按了鈴,之前也常發生
過站不停的狀況,所以我們特別注意要提前按鈴通
知公車司機,但提前按了鈴還是過了我們要下的站,
我妻子前去詢問司機為何過站不停,他卻怒目以對
並指責我妻子按鈴太晚!
<<
這段情節當然沒在影片裡面.從八千里外的角度看.
我認為當事人的聲明有可信的程度.
所以問題出在哪裡? 那老兄需要去參加 anger
management. 也許那天他忘了吃情緒控制藥.
更嚴重的其實是網路暴民文化.群眾暴力血腥腥的
表現出來.
最簡單的為人標準是兩面具呈,沒那麼難嗎.凡事
都會有另一個角度啊.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8-06 14:35:00
公車有監視器畫面,上法院見真章。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8-06 14:46:00
1.如果是與'後'一站的距離很近,我就懂了;與前一站近的話提前按也會表達成要在前一站下車;所以我看不懂2.有鄉民直接說'該路公車根本不停該站'並附上網址;神打臉3.兩面並陳也沒用,過站不停被罵那種程度的髒話,我不會挺過站不停向公司申訴,也可以要求司機道歉;但不該大小聲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8-06 15:02:00
後來新聞有說:桃客該班車有經過輝煌世紀站,但網頁資料尚未更新。
作者: twin0711 (小雙愛散步)   2014-08-06 16:19:00
說是之前發生過站不停的狀況,這位先生應該早些客訴啊從影片看來,這位先生的這樣大呼小叫不怕嚇壞路人嘛.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4-08-06 19:48:00
你是說 兩面俱陳 嗎...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8-06 20:04:00
我是說 兩面鋸沈 ; 就像鋸開鐵達尼這樣..
作者: aromagreen (green)   2014-08-06 21:21:00
"怒目以對"這四個字到底可以從那隻千里眼看到啊??@_@
作者: amethyst02 (老公主XD)   2014-08-07 03:33:00
老婆懷孕帶她坐計程車不是比較安全嗎?個人坐公車的經驗 除非按鈴太晚否則不會過站不停 而且緊急剎車是非常危險的事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8-07 03:49:00
而且兩站也才相距10公尺,最好是多嬌貴到十公尺都不能走那真的生孩子時反而難生.
作者: blueteddy ( )   2014-08-07 04:18:00
他老皮看到老公當眾咆嘯頂人 還能在旁微笑 果然是見過大場面 要是我會覺得超丟臉 只想趕快下車走人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8-07 04:24:00
她就是欣賞這點嫁的 :P 愛我,有勇氣和全天下為敵~
作者: blueteddy ( )   2014-08-07 06:29:00
當然會啊 但出頭跟言語暴力是兩回事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7 06:38:00
所以說 two wrongs does make one right
作者: blueteddy ( )   2014-08-07 06:51:00
two wrongs dont make a right 就算公車司機真的兇了孕婦 肌肉男的方式也錯了 而且明明中文很好幹嘛罵英文要出頭也要讓對方聽得懂嘛 XD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7 06:54:00
真要罵人就應該用被賣的人聽得懂的話,要不然不是白罵的.同意純屬揣測,他太慢回家少吃了情緒控制藥.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8-07 12:48:00
阿3的前提是當事人聲明可信,萬一當事人也是隨便說說呢?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7 12:58:00
那叫 benefit of doubt. 不能主觀認定就判罪啊.又不是中國.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8-07 13:04:00
指 你就是assumem the worst! 哼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8-07 13:12:00
http://tinyurl.com/muz2gzw 雖然是大紀元,看看這篇飛機比較嚴是吧,但一樣是大眾運輸其實我是希望把他趕出去,設定不歡迎就好了美國不是中國啊,美國也講人權啊,還不是叫警察先帶走要打官司平反,那你慢慢打,也是你的權力;但要先帶走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7 13:55:00
完全同意公權力使用.網民一面倒的人肉搜索,直接判罪才是爭議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4-08-07 21:09:00
講理就夠,"出頭"沒有任何意義
作者: amethyst02 (老公主XD)   2014-08-10 16:58:00
桃客車上的影片證明法克哥嚴重理虧 到站前5秒才按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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