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兩個個案,都是結婚兩年內要離婚
甲案吵離婚之後兩邊都說小孩給對方(兩邊都不富有,沒財產好分)
看著他們最近的小孩照,小孩還在那邊很開心的玩,實在是...口連
乙案也是吵離婚,後來女方不忍小孩沒有爸爸,忍了
(反正這老爸也不大照顧小孩,有這老爸有差嗎?)
這兩個案例,實在不知道哪個比較冤孽
前陣子參加婚禮,某男事後只PO出自己和其他女生合照,自己和老婆的照片都無
事後老婆抗議,才補PO
........結果後來又追問新娘,進場時右邊那桌那個穿紅衣的女生是誰?
新娘無言,決定把這個狀況公開
(當然,我絕不會承認這個男生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