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11-01 16:17:56我給妳的建議:
一、情緒問題先解決。
二、感情請先放到一邊,不要想這些事情了。
三、學業的話,有大學畢業證書+20法律學分就能考律師了,
剩下的去上補習班面授或看函授,來準備國考。(有考試資格之後
再去上什麼學校課程都是浪費時間,除非你有錢有閒而準備走學術
路線。)
四、自信很重要,每個人都有其優點及缺點,天下也沒有白吃
的午餐,人生過程就是有各種考題出現要你去面對。
五、如果你自己都不愛你自己,也不珍惜你自己,那又怎能期
待別人也愛你及尊重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