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手的大戶裡,有一位被美國肥咖條款限制,之前幾年我就叫他分批處理
偏偏他一付青暝唔驚大砲的神情
今年終於死到臨頭了,在6/30大限前他終於回來處理
股票賣光,基金清空,銀行帳號關掉,只留郵局用來扣健保費
但是因為時間太短,他沒找到適合的出路去去化這些錢
只好暫時全部換成無記名的單據
忽然之前他很清寒了,往年繳稅50萬的的大戶變成零收入
名下也無財產,台灣無子女
他又滿65了,符合中低收入健保費政府全額補助的資格
我今天又看了一下,他想去領7200/月的老人中低收入補助也可以
結論是,只要脫產得宜,有錢人也可以合法領中低收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