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dy (K大)
2016-02-05 13:12:03只要有這傢伙的新聞,對於被害者家屬都是再一次的凌辱。
被鄭捷殺害的其中一人,是我在社大藍染課的學生。當時
新聞一出來,我傻傻的以為只是同名同姓。直到上課前
她先生走進教室,我只能忍住悲傷含著眼淚把課上完,後來
還因此停了一學期的課程。
她當時是為了保護別人,趴在被害人身上以為這樣鄭捷就會停手,
沒想到鄭捷連她也一起殺,無冤無仇,就這樣殺死四人,還傷害了
十幾人。這樣連畜生都不如的敗類,竟然還能苟活這麼多年。
作者:
llh117 (蓮心)
2016-02-05 13:14:00所以台灣該考慮一下鞭刑!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2-05 13:20:00鄭捷是最高法院提審死刑犯的首例。其實這種犯罪事實已經非常明確了,最高法院是法律審,有必要為這種人開首例嗎?這種人還在猶豫要不要判他死亡,法官真的沒擔當~~現行制度,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就能申請假釋了。這種病態式反社會心理隨機殺人犯,應該永久與社會隔離。但按台灣現行制度,如果判他無期徒刑的話,他是最快關二十五年就能出獄了。
作者:
kdy (K大)
2016-02-05 13:26:00對於他所衍生的作為越多,只會讓社會更容易產生崇拜和模仿。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2-05 13:26:00經過新聞媒體報導之後,出現了很多模仿鄭捷的犯罪。重點是有人敢擔保他出獄後不會再隨機殺人嗎?我是覺得鄭捷經過精神鑑定,既然沒什麼問題的話,就趕快速審速決,然後把他砰砰。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5 13:47:00已經沒問題了嗎?我是以為他就是有病,而有病就很難定罪對於模仿犯,我想法很複雜;1.這些人應該自己有問題,做壞事不用推到有人教吧. 2.鄭捷是引爆,但我覺得是社會先有問題了。 這就好像我們老師考過一題:228是必然還是偶然然後他說他的答案:當時社會早有壓力,228也有前導事件,整件事是必然發生的。但也可以早一天,也可以晚一天..所以若用時間點論,那是偶然(不然怎麼不變229,變301?)若用會不會發生而論,那是必然。如果沒有鄭捷,如果社會早有問題,那就會出現另一個傢伙而模仿犯總是不缺模仿的對象..原不原諒他,是上帝的問題;我們送他去見上帝就好..
作者:
heartlock (heartlock)
2016-02-05 17:00:00上過一堂課,那堂課的老師說高雄左營被重擊頭部死在車上的退休老師,是他高中老師,很愛護學生;八仙塵暴裡有一位重傷者是他台大研究所的學妹,優秀且正,唉...世事難料,我們要對身邊的人更好...前幾天遇到一位國中生,他要求他媽買一個伊斯蘭國的頭巾給他,他媽自己做,沒做好,那位老兄就暴怒把家裡的電扇給砸了,唉...社會上其實存在許多隱性的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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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TW (OverseasTaiwanese)
2016-02-05 18:41:00算了吧.不要浪費你的時間在一個被囚禁的兇手. 現在殺了他也不能挽救受害人生命. 之前在靶場我們的教練不停地提醒我們不要分心看靶上面的洞因為你不能改變過去, 把注意力集中在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5 18:48:00地上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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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TW (OverseasTaiwanese)
2016-02-05 18:50:00槍膛的子彈.地上的老鼠,會跑會跳, 面積小. 不容易打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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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tlock (heartlock)
2016-02-05 18:54:00黃哥哥真愛搶話XD所以注意力應該放在犯罪預防上對吧?!把鄭捷碰碰不就是最好的警示作用嗎?(犯罪預防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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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5 18:57:00我是搶話啊,但OSTW好相處,接起來了;這就是成功的搶話當年在海底神殿,我和兄弟們把注意力集中在箭上,終於射中波士頓龍蝦...講錯了,是海皇波士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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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eetwood (加盟Metro!!)
2016-02-05 19:53:00海神叫破屎桶(台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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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5 20:01:00管他的,他敢囚禁我的女神他就該死...後來我受重傷,坐輪椅太久,很多事都忘了
作者:
ykjiang (York)
2016-02-05 23:50:00我是覺得就算經過精神鑑定有問題,也該判死刑就好比咬死過人的野獸,都要被槍決,同樣的道理
作者:
SANDRAHO (小猴兒=大姊頭)
2016-02-06 00:17:00同意死刑或折磨至死!本來就應該對自己做的事付出代價!否則太不公平了!也不需坐牢浪費稅金
作者:
OSTW (OverseasTaiwanese)
2016-02-06 08:45:00除非是緊迫殺或被殺, 很難想象可以有理由殺人.歷史上最大最有效的殺手都是政府.我覺得政府只能關人不能殺.
作者:
wizhexe (黑著眼圈泛著淚光)
2016-02-06 12:16:00有些人殺人就是為了被殺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2-06 13:45:00其實這問題就是卡在,政府像是賭局裡的莊家,當我們辯論大富翁的遊戲規則該多嚴,該賦與莊家什麼武器時,卻忘了這永遠是被強者利用來砍殺弱者。是的,一如反霸凌,這立法如果還是用處罰的,遲早又是霸凌者佔上風,又是霸凌者拿著反霸凌法去欺負被霸凌者。法(刀)是找不出真理的,它在執行(砍人)時,我們才會給予它公評;然後我們又永遠不會服氣...看了一下新聞,目前我們折衷在,要提出生死辯,這不錯了不是說一定廢死,而是提出來辯論;誰覺得自己很有道理就去辯吧..
作者:
xhink (Synchronicity)
2016-02-06 2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