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算是在大學的時候引發憂鬱症 家裡竟然讓我休學 從此就一直跟社會脫節 回不太去
所以民國92年大學畢業後只勉強在94~95年靠現在已經沒甚麼用的大學學歷 有了一份工作
之前之後就沒工作了 然而家裡還要我負擔房租(跟小姑姑承租)跟家裡菲傭的錢共一萬塊
家裡並不是沒房子 但我爸叫我去租我小姑姑的房子 我小姑姑本身跟我阿罵住我爸的房子
(我跟我小姑姑也不和)所以一切就是很不公平 我目前只能靠外婆死了以後留下來的現金放
在我爸的公司拿利息過日子 根本入不敷出 本想說我姊我弟跟我妹都靠自己 但我現在想想
不對 我姊已經憤怒跟我爸失去聯絡(我弟跟妹跟我同父異母 姐姐同父同母) 我弟跟我妹在
自己家公司上班 我爸每個月給我妹四萬 給我弟五萬 那她們當然可以負擔自己的
費用 這樣已經很多年 我的條件也不好不足以在社會上立足 我很不爽我家 怎麼辦
我承認我很老 但我弟甚至我表弟 我大姑姑的男友的小孩都吃家裡住家裡
我為甚麼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