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者無心 聽者有意 這句話的標準絕對因人而異 一句敏感話 A 對 C 說, C 沒生氣, 所以 A 沒事 B 對 C 說了同樣的話, 只要 C 覺得不爽, 那 B 當然有事 B 能不能對 C argue 為何對 A 不做相同的要求? 這種事就算進入了公訴範圍, 清官可能都難斷 另外舉個例子好了 主管在會議上噴口水時 某 A 見縫插針出了嘴, 跟主管耍嘴皮子 某 B 聽了主管的談話, 想起了重要的事情, 也出了聲問了主管個小問題 這時主管大聲喝斥了 B, 尊重會議主持人都不懂嗎? 這時 B 辯解有好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