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裡常會有一個橋段,警察近距離把牆拋給嫌犯
嫌犯本能的去接住,然後警察笑著拿布把槍接回來
然後說槍上有你的指紋了
這叫栽贓
今天早上看到一個新聞,有警察在路邊紅線區域設攔檢點
有汽車駕駛要右轉回大樓地下停車場,但會被攔檢點卡到不好進去
就請警察把攔檢點往後移一點,不要妨礙到停車場出入口
在此無法確定當時駕駛口氣上有無挑釁警方
反正後來就是警方很挑釁的不斷向下車溝通的民眾逼去
用胸部去頂對方,好幾次
通常來說對方向我們逼近,我們本能就是會去推
但是一推就完了,不論是用言語或是動作,這樣可以算妨礙公務了
這位民眾就被壓制上手銬了
幸好這是大樓停車場入口,監視器很多,把過程都錄下來了
否則沒有物理證據,警察又有兩人可以互相做證又熟悉相關法令
這位民眾不就被修理假的
而且現在刁民很多,我也可能會相信警察的說法
新聞上,那位警察的分局長以及同事都緩頰說這位警察比較積極之類的
大法師阿!請教我們這種常開車在外跑的要怎樣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