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個美國人問我說接到環保局通知
說他的土地雜草叢生要去清一清,不然開罰
因為人也不在台灣(信是鄰居代收告訴她內容的)
問我怎麼處理
我查了一下段號,嗯!鐵路用地
我說這是十幾個人共同持有的,也沒辦法處理,要罰就十幾個一起接單
反正為了幾千塊罰金,應該不至於動到強制執行
我問他台北的房子賣了沒,他說不在他名下
只對他說恭喜了,名下沒財產,不用怕罰單,有本事就去法拍那些畸零地吧
(他股票在肥咖條款前有脫產完畢)
話說那塊地,我google一下就在鐵軌旁邊,也不能做什麼
政府不徵收交鐵路局,還要人民負擔清潔責任,實在是沒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