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日誌] 常發生就不算經典了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08-26 07:27:41
※ 引述《joned (但願長睡永不起)》之銘言:
: 支持版主講清楚
請直發板主信箱
有些板根本禁止在板面上討論板務
因為辯論耗時佔篇幅
而結果也總是有人不滿意
板主決定怎麼做,就是怎麼做了
不滿意就去檢舉板主
討論無用
而且什麼是'支持'
你這是'要求'
就好像要你從這板退出去
是'要求'你退出去
而不是'支持'你退出去
修辭不要亂用,乍看還以為你對板主很友善咧
看完才知道你是要板主聽話
作者: joned (極度肥胖)   2019-08-26 07:32:00
煩死了 你有完沒完阿 看了就討厭 你沒事做了是不是阿一大早就在吵 吵個屁阿我要寫哪就寫哪啦 你不要在FOLLOW了好不好你要求我不要PO在版上 我也要求你不要FOLLOW好了 不回了 你用同樣的標準來審視你自己的文章你是做不到今天周一 沒空跟你扯好啊 那你現在就閉嘴 自己去寫信給版主不要寫在版上阿 就像你要求我的那樣 可以嗎????????先要求你自己你可以私下寫信給版主 慢慢等嘛 OK?????????你繼續講也講不出個所以然 講了一天一夜了我是不想理你啦 你還沒那麼偉大 分得清楚嗎?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08-26 08:17:00
口勿體正直,你不想理我但一直理我,這我明白
作者: joned (極度肥胖)   2019-08-26 08:26:00
我提到你為什麼不行 我又觸犯了哪條天條了阿21314前 我發那麼多篇哪篇提到你啊 你倒是提了三次就八月而言好了 是不是你提到我三次懶得跟你扯了啦我的暱稱獻給天下的馬桶
作者: nobunobu (不壞也不好,只是普通人)   2019-08-26 10:49:00
這個圖應該用得上,不論在PTT或現實法律面毀人名譽的部分,好像即使有手冊還是可以罰這邊貼不上去,我在另貼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08-26 10:52:00
圖?拷整面那個嗎?那是我啦,不要罰我 XDDD
作者: nobunobu (不壞也不好,只是普通人)   2019-08-26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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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圖片把文章保存下來了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08-26 10:57:00
這個我已經寄板主檢舉了;通常不會處理...其實板主很少處理,我們都是自律居多啊...
作者: nobunobu (不壞也不好,只是普通人)   2019-08-26 10:58:00
然後你再保存那些在文章底下打HJ推文的貼文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08-26 10:59:00
告她勝訴意義不大,有意義的還是要她有所改變
作者: nobunobu (不壞也不好,只是普通人)   2019-08-26 10:59:00
這個貼圖的內容是:一、它違反版規3的第一項;二、文內已經毀你名譽,如果要走現實生活中的法律規範,是有機會版友目前在郵局工作,應該知道存證信函這件事!先寄存證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08-26 11:01:00
有;所以我直接說'就算勝訴,意義也不大'
作者: nobunobu (不壞也不好,只是普通人)   2019-08-26 11:01:00
信函,跟收件者說明再不改善我就要正式提告囉!之後再由你決定要不要繼續告下去。以上只是提供一項你可考慮的選項之一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08-26 11:05:00
板主不處理我就不留了;我在其他地方也是板主要管的會員多達三千個,絕不無聊..讓她好好在這裡當個板吧..
作者: nobunobu (不壞也不好,只是普通人)   2019-08-26 11:07:00
有時提告是要她收斂,讓她知道要按時吃藥,按時看醫生不然禍會越闖越大。有時看似一個不太的行動,其實是在救她。讓她知道宣洩有很多種方式,而不是到處找人吵架就像先前提到想殺人的那段,以前大家可以當作宣洩,但自從越來越多這樣的社會事件發生時,還能只當作是宣洩嗎?萬一有天真上社會新聞,我不清楚自己會不會後悔把她當時的留言當兒戲看這件事。版上對那個版友來說都是外人,豈不了作用;一但闖禍,需要旁人協助時,她的家人和男友應該就會出手救援這時候的他們以該會有人關心她是不是按時服藥,按時就診人很奇妙,沒事時就是漠視;出事了才會重視這就是上面提的,看似不好的事情,其實是在幫她、救她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9-08-26 11:29:00
JC,這種的解法,跟有身心有問題的老人家一樣,只能靠他身邊的家裡人,因為當事人就是聽不進去,他們邏輯異於常人
作者: st3336 (Strance)   2019-08-26 16:40:00
我覺得你野蠻強的 我覺得理他根本無解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我是覺得我該放下 所以就不想回了 沒必要浪費時間XD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08-26 17:18:00
看心情;跟我說放下的人結果跑回去回她文的,也有所以板主不處理,我就走;但心情不一樣時,我就親自處理
作者: st3336 (Strance)   2019-08-26 19:30:00
哈 我回完就後悔了 只是說版主不處理可以到組務繼續XD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08-26 20:40:00
你是說在這篇回完就後悔了?XD 還是你也有回她,我沒看到
作者: st3336 (Strance)   2019-08-26 21:57:00
我也有回他上一篇 後來後悔 最後放下
作者: wizhexe (黑著眼圈泛著淚光)   2019-08-26 22:14:00
JC肯這樣被當箭靶已經夠佛心的了,真的是,越界的文有心力的人就向板主檢舉,我屬無力的就不予回應。頂多有空能回時推個文點一下,但也只能這樣,願意去想、去換換角度替自己找找把日子過得更愉快的方法,才有機會,否則都是丟水裡的銅板啦。是丟了就別想撿回什麼的~我知道,我自己想寫只有自己看得懂的火星文或記一些雜事的時候就會去窩在批兔。就算不上批兔,批萬也有黑特之類發洩情緒的板。熟板或許是因為寬鬆看重自律而有點流年不利感吧。不是許願池啊,是水裡,就放水流了~
作者: st3336 (Strance)   2019-08-27 01:01:00
其實這個版就是聊天版 主要還是自律為主 板規要等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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