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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玩家您好:
為了配合實名驗證機制上線,遊戲管理規章也一併進行調整,調整項目如下:
第二條、違規內容及處罰方式─
四、於遊戲中利用各種管道,以明示、暗示、涉及或影射等之字樣(包含但不僅限點卡、
月卡、月餅、現金、8591、數字網、虛寶序號、大小卡、MY CARD、CASH、點數、台幣、
小朋友、 實匯、收xx 600實、T幣、P幣、T買、T賣、85網、8X搜尋、T收等、P收..),進
行『散佈』,以達『買賣』本遊戲、虛擬貨幣、虛擬寶物或換取現實生活中『有價』金錢
、物品之圖利行為。
六、經乙方之程式偵測或乙方之GM測試(請詳閱查緝內容說明及解釋),進行本遊戲時使
用或散播非官方提供之程式 ( 包含但不僅限自動練功程式、加速器、按鍵精靈等 )。
處罰方式─
I.與甲方名下所有帳號終止遊戲合約, 相同IP和身份證字號的相關帳號一併凍結7天
。
II.初犯可申請填寫悔過書開啟帳號,開啟帳號數由乙方審核決定。
III、累犯者回收相同IP和身份證字號的相關帳號、回收相同通訊鎖帳號、並取消參與
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若情節嚴重將包含相關登入IP並追溯中華民國相關法律(刑事與民事
)責任。
IV、參與不當得利之遊戲帳號視同使用外掛終止合約。
十七、申請帳號時所填寫的資料不真實,包含杜撰資料、冒用任意第三人資料等行為。
備註項目─
備註六:乙方不同意帳號及電磁紀錄資料轉讓,本遊戲之帳號與電磁紀錄資料所有權屬乙
方所有。消費者不得將任何帳號及電磁紀錄資料約定出售或交易及任何形式之轉移,但可
將遊戲帳號轉移至隸屬於相同名下持有者之其他會員帳號中,任何該約定均為對本規則的
違反並可導致帳號的中止或終止契約。
備註二十:
1. 遊戲進行時,甲方必須在電腦螢幕前進行遊戲,若會員不在電腦螢幕前,但其人物
角色仍然在進行需人為手動操作之動作,則該情況皆視為外掛程式;經GM查緝並記錄情況
後,將依照違規罰責進行處理。
2. 被查緝者必須正確回應GM/偵測系統的詢問,不得以無意義之文字、重複或答非所
問之對話回應查緝。如果被查緝者持續進行動作,但卻未正確回應GM/偵測系統詢問,將
視同使用外掛/輔助程式並依據遊戲規章懲處。
3. 被查緝者不得以包括但不限於:他人代為進行遊戲、看不懂文字、飛離現場、離開
遊戲、對話視窗關閉、未開啟1:1視窗,或遊戲視角無法觀察四周或其他理由等,規避GM
的詢問及測試,並且禁止對GM進行恐嚇或是謾罵等行徑。
不能收P幣的意思是
我不能用R幣收P幣
還是不能用現金收P幣
我能不能說我要用R幣收蒼翅箱子?
再來最後一點
當被查緝的玩家被GM密 沒回應的時候
不能使用沒開訊息 1:1等等的理由來逃避查緝
全部訊息關掉 1:1使用不彈窗
應該就真的無法收到訊息了吧
禁止謾罵GM XDD
(當初87Z GM出現 一堆人開廣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