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被人用廣播罵了一些不好聽的話。
想上來問一些問題看能不能得到幫助。
先說起因好了,最近晚上朋友都會找我去打架。
我也想說打架這種活動比平常練功還要有趣很多,
而且很多觀眾平常沒有接觸到這一塊,讓大家看看也不錯。
由於我是個不常打架的人,剛開始加入這幾天就滿看不慣一些行徑的。
像是打輸了開始廣播自己打贏之類的,
明明打了三十分鐘有二十五分鐘都是我們的人把他們清出去,
怎麼會是我們打輸了?
於是我在實況台對於這種行為提出批評,
當然我沒有對著觀眾說這種事情,
畢竟大部分的觀眾可能也不懂。
只是對於也有在打架的但是敵方陣營的觀眾表示我的不滿。
之後我就被廣播了
廣播的內容如以下兩張圖片。
https://imgur.com/a/C3pcZ
https://imgur.com/a/Cnbsa
接下來就是我主要想問的和表達的一些事情。
第一個是他廣播的第一句話
顧曼X 別在實況台討拍
這句話算不算是指名道姓了,
因為當時有在開實況遊戲ID是顧曼開頭的只有我一個人。
在公開的廣播,
如果罵人像,
這爛皇家,玩成這樣不如去死算了。
沒有指名道姓是不是無法構成公然侮辱。
但如果把名字改變成顧曼X,這樣能夠算是指名道姓構成公然侮辱嗎?
第二個是他廣播的內容能夠算得上公然侮辱嗎?
不男不女的老醜八怪
醜就算了,還這麼噁
他廣播罵我的這幾句話語。
如果這樣子的話語並不太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代表其實這樣的廣播算是在一個合理的合法範圍,
其實並沒有這麼嚴重。
因為我對於法律相關方面的知識不是很懂,
所以關於上面這兩點想要問看看大家,
PTT上面高手很多,感覺能從這裡得到一些解答。
再來是我想表達的一些事情和之後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其實我玩這個遊戲算是滿投入的,
那下面是為什麼要投入去經營的原因。
我可能年紀比較大,慢慢的走向想了解這個社會的一些過程。
我發現台灣人跟歐美人有一些比較不同的地方是,
歐美人他們平常的休閒活動娛樂比較不會放在電腦或者電玩上面。
因為在廣大的歐美,他們能夠玩得東西很多,例如去露營,運動,出外逛街。
而台灣跟歐美很不一樣,大部分的人都過著庸庸碌碌的生活。
不管是因為地狹人稠,薪資結構,社會問題等,
導致能夠進行的休閒活動大部分都偏向手機遊戲或者電腦遊戲。
我覺得人一定要有一個適當的休閒娛樂,
不管是遊戲讓人心情愉悅,
或者有一個動力和目標是工作以外的方面能去達成。
這個調劑絕對是讓人能繼續走下去很大的動力之一。
開實況,玩遊戲,寫心得文,幫助新手。
做這些事情的原因只是因為覺得這是個不錯的遊戲。
很適合當成一個上面所講的適當的休閒娛樂。
而原廠也做到了讓這個遊戲的外掛數量變少,
讓你不管是練功的過程或者打到東西的成就感不是隨隨便便的外掛就可以取代的。
在這個理想下想讓這個遊戲越來越好能夠長久的走下去。
於是我開實況,讓大家發現這個遊戲其實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友善的。
不管是組隊練功,或是一起辦活動慶祝發光等。
這遊戲的溫暖和溫情是絕對遠多於一些不好的事情。
大部分的人也能從中得到樂趣,交到朋友,有了歸屬感。
以一個不自量力的目標希望這個社會能夠因為一款好遊戲而變得更美好。
但是負面的事情還是有的,而且是持續的在發生。
例如詐騙,網路廣播人生攻擊等等。
或許大多數的人都想著這些事情與我無關,
而大多數的不管是受害者或者被人身攻擊的人,
他們沒有足夠的時間或是力量能夠做出正確的事情,
讓這些不良的玩家知道這樣做是錯的。
而我目前算是個公眾人物,
如果連公眾人物都對於這種事情漠視,
因為很麻煩而不想去處理,
那這種行為只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所以即使他攻擊的話語或許不是件那麼嚴重的事情。
但這種不良的行為還是應該有人站出來譴責。
就像這個社會為什麼能夠持續運作走得下去,
是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抱持著,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
總是有少數的人會跳出來讓大家知道錯的事情就是錯的。
當這些人站出來後,就會有越來越多人跟著站出來,
而默許壞事發生就會慢慢的在這個社會上減少,社會會越來越和諧進步。
遊戲也是一樣,這個遊戲就像是個小型的社會縮影。
我再去年八月剛剛回來玩這個遊戲,
當時也因為相信人而被騙了十億。
我當時的作法也是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填三聯單,
讓這個小孩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
我朋友前陣子也是對廣播的人生攻擊進行提告。
對方最後也是出庭和解,並承諾不會再犯。
其實這個遊戲上還是有很多人對於這些不法的事情是很認真看待的。
如果你真的很愛這個遊戲,而類似的事情有一天發生在你身上。
站出來不要漠視自己的權益,才會讓這個遊戲越來越和諧進步。
至於最後事情要怎麼處理,我想先得到答案再想看看。
第一個是
如果這件事情並不能構成公然侮辱的話,是否就是自己太小題大作。
第二個是
如果這件事情構成了公然侮辱,
是否要給對方一個機會先來道歉,
畢竟人總是有衝動的時候難免做錯事情。
第三個是
如果提告了是不是要堅持告到底不進行和解。
因為我在想我發這篇文章出來後,
他多多少少還是會看到,
如果他不願意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道歉。
是不是不進行和解會是個比較嚴重的教訓。
像之前的事情也都是真的到了偵查庭,對方道歉我就心軟和解。
畢竟我也不缺和解金之類的。
以上,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