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翻開G社條款 https://www.gnjoy.com.tw/Terms
【會員申請同意書暨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契約】第九點
跟
【GNJOY平台網路連線遊戲服務使用者合約書】第十三點
就會發現他們完全把責任撇乾淨了
現在在跑的人就是不同意G社處理方法
必須要有電磁資料跑警局走申訴
所以有些人會覺得消費者本來就應該要自保
必須說這樣搞雖然法律上可能沒有責任
但玩家的信任基本上已經賠光了
畢竟法律是底線
但信任不是建立在底線上的
現在只要有玩遊戲的你各位這兩份合約都是默認同意的
所以建議除了OTP一定要綁以外
受害者最好也要組自救會自救
讓官方正視這件事影響到很多人的權益才有用
我這方面不是很擅長所以可能沒辦法幫上太多忙就是了
大概是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