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0520 (花朝月夕™)
2018-02-09 12:32:45RO仙境傳說:守護永恆的愛
27 分鐘 · 【決戰RO伸展台】
不要再說頭飾醜了啦
給個機會讓你們自己來畫畫看啊
畫得好就做出來送你嘛
活動連結傳送門 https://rom.gnjoy.com.tw/event_vote
https://goo.gl/iL2nE5
大概4這樣
作者:
RLAPH (西表山貓)
2018-02-09 12:33:00畫一個兔兔蜜外套一定贏
作者: fishshing (Misery & Luck) 2018-02-09 12:35:00
投稿人同意就投稿之作品不對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主張著作人格權。官方免費拿到一堆點子的好機會呢......
作者:
yuton (油桶)
2018-02-09 12:36:00你行你上
作者: Jmoe (Rin0moe) 2018-02-09 15:34:00
美編不行了嗎XD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09 16:10:00這種真的欠噓,超爽的,免費收設計檔
作者:
s128128 (d-_-b)
2018-02-09 19:48:00端遊天惡夾超好看 到這邊...
作者: gn02546574 (Charles227) 2018-02-09 20:26:00
隨便塗鴉不知道可不可以,拿個參加獎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8-02-09 21:10:00沒有很欠噓吧 很多遊戲都有徵求玩家設計稿啊而且這難得不是陸服複製貼上的限定活動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09 22:04:00免費收設計檔?你真的覺得自己能力夠,不拿pay很虧的話就不要投稿啊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09 22:46:00很多遊戲這樣做不代表這樣做對這個就變相比稿而已
作者:
TCross2 (克羅斯)
2018-02-09 23:03:00其實還好,還算吸引人的,不是誰都有機會可以設計手遊頭飾,更何況ro 還算紅的那種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00:31:00比稿完全不適用於此案例啊,「玩家」又不是靠接單做造型「維生」,比稿爭議最關鍵的重點你完全搞錯了。
http://www.motive.com.tw/?p=9063去看看吧,這活動完全不符合比稿的定義。簡單來說,創意的價值由自己決定,遊戲公司提供的實質/虛擬利益也講明了,你可以透過自由意志判斷對方的offer符不符合你心中對自己創意價值的認知,覺得不值得就可以不投稿,請問這樣的活動何錯之有?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00:55:00唯晶對落選作品不主張其著作人格權屬公司我就可以接受問題是,可能嗎?現在就是所有投稿作品都需把著作人格權給唯晶你覺得合理我也是醉了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01:57:00你從一開始就說錯了,而且錯了很多點,第一、著作人格權不等於著作財產權,簡單來說,前者是不可轉移或繼承的,所以你口中所謂唯晶要投稿落選者將著作人格權轉移給遊戲公司是錯的;其次,唯晶活動辦法明白交代,要求投稿者不得主張著作人格權,轉移的是著作財產權,這是你犯的錯誤之二,此處還沒提到是否參加活動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決定,投稿者可以自行衡量轉讓著作財產權是否合乎己身利益,而做出決定。Anyway,你要醉就醉吧,酒醒以後思考與閱讀能力可能可以恢復正常。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0:24:00嗯,把財產權跟人格權錯置的確是我的問題,不過看過活動規範後。其實二種唯晶都是要求參加人放棄或歸於公司。意義其實是一樣的。你覺得合不合理由參加者決定,我只能說這種論調表示你完全放棄思考。公開活動設計的好不好本來就應該被討論。這種不爽不要去的結論可以用來反駁所有的反對意見。我認為這種回覆的層次其實很低。實際上這種活動就算對參與者影響不大,但把所有參加者的作品都拿走,這本質就是遊戲公司佔玩家便宜。這是怎麼樣也繞不過去的問題。哦對了,像文學獎一般只會針對"獲獎"的作品做著作或財產權的要求。沒得獎的可不會那麼貪心也一並咬走的。討論到這裡我們可以更一步的發現到。參加獎30B的意義就是用這30B來買你的作品。如果真的走到法律程序,這30B就會變成有完成對價關係的證明。你如果還是覺得很合理好棒棒我也沒辦法了。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1:10:00退一萬步來講,主辦方明白表示出30B買作品,在沒有市場公訂價的前提下,我認為交由自由市場來決定並無不妥,而自由市場本來就是你口中低層次的「不爽不要去」,因為這本來就是自由市場的核心概念,尤其是這種互動性質的活動上。就拿我自己來說,我曾在DiabloIII遊戲受暴風雪(BZ)之邀協助舉辦社群聚會,並協助擬定簡報PPT,我從頭到尾都是無償付出,但因為熱愛該款遊戲,即便無償,我仍感到十分光榮,這對我而言就是筆極划算的交易,回到這次活動,有些人就會覺得自己的作品能被遊戲採用而大眾化、實體化是件光榮的事情,對他們而言,這筆交易自然是划算的,你如果不這樣認為,或覺得自己的創意價碼遠高於遊戲公司所提出的offer,那當然就選擇不要參加,不是嗎?我始終搞不懂的是,你為何自認能替別人決定這筆交易划不划算?
30B大概多少台,請人設計頭飾大概多少台,真的沒有市場公定價嗎,這樣美編很可憐耶再者玻璃渣跟黑晶兩個等級也差太多,今天受到玻璃渣邀請無償我也會覺得很光榮,收到黑晶黑晶無償邀請我可能告病在家裡睡覺,如何拿來相比"你為何自認能替別人決定這筆交易划不划算?"說這句話的同時您也犯了一樣的問題:你為何自認能替別人決定這場活動帶來的價值?如果如上所說"自認價值不值就不會去參加"用白話來講就是不爽不要去不是嗎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1:50:00如果你從頭到尾都有看我的論點的話,那你會知道,我從來沒有要承認或讚許這個活動的價值是划算的,我一再重申的點就是,這場活動是否符合價值,「是由每個參加者自己認定」、「是由每個參加者自己認定」、「是由每個參加者自己認定」,所以我從來沒有替別人決定這場活動帶來的價值,這是其一。其次,我最初就強調,美編市場公訂價是美編,是設計師的公定價,但是「玩家」不是靠投稿遊戲頭飾營利維生,所以前提就完全不同了,如果你是賞金獵人來抱怨這場活動行情低於其他類似活動,那當然合理,但如果討論的是大多數玩家的話,就完全不符合你前面所提的論點。再來,討論玻璃渣與唯晶在玩家心中的價值,這也只代表你的價值觀,與我再三強調的論點一樣,這要由每個參加者自己認定,有人可能就覺得「在RO中擁有自己設計的頭飾」很光榮,你不喜歡不代表別人不喜歡,明顯看出你也陷入前述「替別人決定」的謬誤。此外,你要解釋成「不爽不要去」也可以,而這本來就是自由市場選擇/淘汰商品的機制,同時這句不爽不要去也跟其他較不具邏輯的情緒用語截然不同,這點應該顯而易見。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2:18:00我在自由市場下批評這活動很爛有任何不妥嗎?還是說讓大家知道這30B就是買落選作品的費用是踩到誰的痛腳了。而且你是從哪推導出我們要幫他們決定什麼?參加者想用最低30B的價格賣掉自已的作品是他們的自由啊,我是能綁著誰不讓他去參加嗎?笑死了。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2:34:00流於情緒的話似乎無法正面對談,你可以批評活動很爛,我也可以批評你的批評無根據也很爛,這也是我的權利,如果你有仔細看,我沒有否認「30B買落選作品」,而且其實是要入選才有30B,這點你又看錯了。其次,你前述言論邏輯有問題,我從未指稱你「綁著誰不讓參加」,而是認為你完全有權利「闡述自己的價值觀」,可以說我覺得這價值太低,廉價買作品,這都是你個人的價值觀,請不要套用到所有其餘玩家,因為你沒資格替他們總結他們的價值觀,這樣很難理解嗎?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2:45:00我認真的說,你是真的拿出什麼論點了嗎?你要不要再整理一下。如果說明這個活動合法的話,這件事一直都是共識哦。我針對的點是對於落選作品處理不當,這部分的價值認定可以交由公評。這類邀稿或徵求設計比賽的確也沒有少過,但相關的爭議也是一樣沒有少過。我是覺得你該思考你的目的到底是要辯贏我。還是要讓大家覺得這個活動是個好活動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2:49:00我對這活動毫無評價,活動風評是好是壞與我無關,我只是不能接受你前述論點而已,很單純。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2:50:00而且你說入選才有30B又更慘了,這代表有人的作品還30B都沒有就要送給唯晶了wwwwwww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2:50:00並非每個人都是官方腦粉或是鍵盤酸酸吧。我是認為,今天官方並未有瞞騙之舉,一切條件詳列公開網站上,願意送的人就是他內心認為划算、值得,不願意參加者也不會在你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2:53:00我是不知道你是哪種人不過我對於你一直要爭執一個自已最後也認同的結論也莫名奇妙而已XD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2:53:00討論範圍內,所以,你到底是為誰抱不平?我並沒有認同你的結論,請不要穿我小鞋,謝謝。最後一次重申,我從頭到尾都沒有不贊同「官方花30B買作品」這件事,不用刻意模糊焦點,想把我講成前面反對後面贊同。搞不清楚我的重點嗎? 重點就是你今天是為空集合抱不平,無意義怕你再度混淆焦點,我講更明白,今天所有玩家可以二分為「參加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2:57:00所以我一開始覺得唯晶用這種方式取得大量計設稿我覺得很爛這件事哪裡有問題了。你要不就反駁唯晶不會因為這樣取得大量設計稿,要不就反駁我覺得很爛不合理。但你最後的論述也認同唯晶的確就會這樣取得這些稿件的使用權,也表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2:57:00者」與「非參加者」,其中參加者獲悉一切遊戲規則,以自由意志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2:58:00呃,我一直淺顯易懂地講,請問你是哪點看不明白,不妨提出來吧我早就反駁完了,也就是你抱怨的「這場活動中的受害者」是空集合,是假議題,懂否?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3:00:00好啦,基於你的自由意志之下。我尊重你覺得我說這活動爛的不認同。那也請你尊重我說這活動爛的個人判斷吧XD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3:00:00所有人二分為參加者與非參加者,參加者知悉遊戲規則,也了解唯晶開價30Borless買作品,到這裡可以明白嗎?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3:01:00至於大家參不參加你我本來就綁不了他們也逼不了他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3:02:00我從未說過你綁的了或你能影響其他人,只要停止代表他們就好。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3:02:00還是你想論述非參加者不得批評活動的概念?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3:03:00代表誰啊XD,是你想代表我吧。我從頭到尾都說的是我自已的觀點。是哪裡代表別人發言了。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3:05:00你置入了類「受害者」角色,並以其與遊戲公司做利害關係分析,我只是指出這種「類受害者」角色是空集合而已。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3:13:00是是是,在你的大自由主義的基礎下。只要選擇參加就要認命。最少拿30B即是合理報酬。嗯嗯,我認同。我這種覺得這種覺得活動設計很爛的人。沒參加就該閉嘴。你感覺舒服了嗎?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3:17:00我前面已經強調過了,你還是堅持要繼續抹那就隨你去吧。說理辯不贏就打爛仗的人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
這不是公開活動嗎 參加與非參加都應該有資格評論才是而且我也沒有幫別人認定"這個遊戲與活動在別人心中的價值",只是簡單以自己舉例而已,何苦說我陷入一樣思維ww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6:56:001.你確定也要抹「非參加者沒資格評論」這點?2.此為你當時發言,
https://i.imgur.com/uL5NkkQ.jpg「玻璃渣跟黑晶兩個等級差太多」,是純粹你個人的觀點,但你後來下了結論是,「(二者)如何拿來相比」,這個結論就是要用你個人的價值觀帶入我的類比舉例,並強調此類比舉例無效,這不是用個人主觀看法作為公設,來代入他人論述嗎?這也是我說你陷入一樣思維的原因。我並沒有說你幫別人認定價值,這點請不要誤會,一切和平討論。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7:58:00我其實覺得可以不用跟w9說太多了哎,因為他自已其實沒有實際立論什麼,只是在那反駁來反駁去。反正這個活動該揭露的在討論中也揭露得差不多。想去參加就參加吧,30B其實也不少啦,抽一個頭飾也不錯XD
作者:
YU0520 (花朝月夕™)
2018-02-10 18:17:00我看了頭也好痛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8:52:00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好跟你討論的XD 發表一堆錯誤言論被糾正的是你不是我XD我最初回的就是針對你錯誤的說法進行指正,我也不知道你哪來那麼多東西要爭回來的。同原PO,一樣的東西要重複講很多次還聽不懂,我也很頭痛。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8:59:00慘,糾來糾去的,結果最後最低30b的稿費變共識。除了抓錯詞外,基本概念都沒被炸過,這樣你也要爽我也只能說開心就好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9:05:00基本概念炸一輪了,怎麼說還沒呢?一樣的東西還要重複講幾次呢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9:07:00我本來就不用說服你啊,反正30B稿費擺在那,怎麼跳也跳不過去啦。一直五四三也一樣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9:09:00自慰式無視別人推文的內容不會使自己的論點就這樣變正確了。你還在跳針30B稿費,這部分這篇文章中有任何人提出過質疑嗎?別人拿來反駁你的論點是充分且豐富的,但你如果只能端出這樣的東西,可能真的沒什麼好講的了。講了那麼多還可以跳針「稿費30B」、「不參加就不能討論」,真的蠻有趣的。就這樣祝你人生一路順風吧。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9:13:00我覺得口口聲聲喊和平討論的人笑人自慰,我只能說要裝氣度高就要一直裝下去,這樣自婊反而丟臉而已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9:17:00「自慰式思考」在我的理解裡是常見且好用的描述法,這點讓你氣了的話我就道歉吧。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9:17:00整個立論就只有尊重參加者意志,結果有人覺得活動爛就森七七,我都不懂這種邏輯了XD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9:19:00對不起,不該說你自慰,應該說你用心靈勝利法。你不是說不要吵了嗎,怎麼又來了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9:23:00因為我現在很閒啊,看你在那在自已在做的事冠到別人頭上就覺得超級可愛的,又是自慰又是精神勝利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9:27:00你閒我不閒,尤其是跟你,下次有辦法的話,辯論之前先試著多想想自己的論點有沒有問題,良心建議。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9:29:00噗,對啊像你這種沒有太多實際立論的,根本無敵啊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9:30:00別的板友都說看了頭痛,那就不要再影響閱讀了,如果你還想繼續爭口氣的話歡迎站內信我,我像你一樣閒的時候可以陪你玩兩手。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9:31:00不需要不需要,我的目的只是要讓大家知道這個活動的本質是啥,剩下多的真的是很閒可以陪你哈拉。
作者:
w9 (Good Day)
2018-02-10 19:33:00嗯,那就這樣吧,下次想讓別人看本質之前記得先看清楚活動內容,別再被打臉囉。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8-02-10 19:33:00對啊,30B稿費超佛,真的看清楚了
作者: likemisyou (Miz) 2018-02-12 11: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