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RPG Maker 2003 事件開始條件

作者: rogerliu84 (丁丁是個人才)   2014-01-26 00:52:23
原文恕刪
事件可以解釋成遊戲中的觸發點、人物、或是動點
他的 "條件" 分為兩個層次
一、出現條件:玩家看得到,但不一定會去點
也就是左上角區塊的內容
e.g. [經過某事件後(開關為ON)](沒設定=>無條件出現)
→路上有錢(符合出現條件,事件出現了)
在此先假設錢一開始就在某處,因此出現條件不用設定
二、開始條件:我要怎麼碰到他/它,才會發生事情
e.g. 玩家對路上的錢"按下了確定鍵"
按下確定鍵時:我站在事件的位置上按下確定鍵(對話)
與主角接觸時:上述 + 我移動到事件的位置上
與事件接觸時:上述 + 事件碰到我也算
自動開始:符合出現條件後就直接跑內容
,而且停止執行之前不讓其他東西活動
定期並列處理:類似自動開始,但是它只會在背景一直執行
其他東西也都可以同時進行
事件必須先出現,才能讓人觸發(開始),執行的內容也分為表面訊息與系統內部資訊
e.g. 訊息:你撿到10000元(表面)
所持金 + 10000 (內部)
路上的錢撿過之後便會消失,因此必須使用開關記錄"錢已經撿過"的狀態
開關的操作:開關 0001 為 ON
接著開第二個分頁,代表錢已經撿完的狀態
"只要錢已經撿過,路上就沒有東西"
翻譯後就是 出現條件:開關0001為ON
其餘(保持原狀)
遊戲開始時,所有的開關都是OFF(所有的事情都沒發生過)
同一事件最多只有"一個分頁" 同時出現
剛才的事件(錢)設計兩個分頁,因此必須進行條件的判斷
撿錢之前的開關0001為OFF,撿完錢後變成ON
我們複習一下兩個分頁的出現條件
開關0001為 OFF ON
分頁1 無 | 符合 符合
分頁2 開關0001 為ON | 不符合 符合
這時就會發現開關0001為ON的時候,分頁1還在啊,為什麼只會顯示分頁2的內容?
這就是這軟體霸道的地方了,地圖事件當有多個分頁符合條件的時候,
"分頁號碼大的會優先出現"
所以,如果兩個分頁內容對調,錢就永遠撿不完了(可以自己試試看)
= = =
事件的概念對新手而言不簡單,建議可以從說明書、實際作品上面觀摩,並自行理解仿作
這個過程必須假以時日,使自己逐漸熟練並應用自如。
建議原PO可以先把怎麼畫地圖與預設地圖元件的正確用法弄熟一些
時間有些晚,有點想睡,敘述上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等天亮再說吧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4-01-26 06:47:00
請問「事件碰到我也算」是什麼意思0.0?像是被呼叫嗎?
作者: hatako (山獅獵人)   2014-01-26 09:51:00
事件也是可以移動的 所以意思是 事件本身移動碰觸到主角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4-01-26 09:54:00
那請問「呼叫事件」要怎麼用?
作者: rogerliu84 (丁丁是個人才)   2014-01-26 10:02:00
事件指令第三頁"事件的呼叫"可叫出公用事件或地圖事件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4-01-26 10:02:00
無論該事件的開始條件是什麼都能叫嗎?
作者: rogerliu84 (丁丁是個人才)   2014-01-26 10:06:00
可以指定要呼叫的公用事件編號/同地圖上的事件及分頁使用的效果就是 [無其他條件]直接執行裡面的"內容"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4-01-26 10:09:00
原來如此!感謝!我再試試看,正好有一個相關的bug一直修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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