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 2022.12.04 177次 員 林→二 水

作者: ELYC1x (u4tp6)   2022-12-06 11:51:53
乘車日期:2022.12.04(日)
乘坐車次:177次 自強
行 駛 日:每日行駛
行駛區間:花 蓮→斗 南,經由山線
乘坐區間:員 林→二 水(17.3公里)
乘坐車廂:35PPT1057
列車編組:(逆行端)
E1036→10輛35噸PP客車+1輛40噸PP客車→40PPM2524→E1035→E315
(順行端)
列車噸數:646噸
本 務 機:E1036
後 連 機:E1035
輔助機車:E315
牽引種別:PP速
速 限:110km/hr
乘坐座位:11車46號(海側靠窗)
記錄最小單位:1秒
準誤點計算方式(0.3分或1分):0.3分,秒數部分00~07秒算.0分。
08~22秒算.3分。
23~37秒算.5分。
38~52秒算.8分。
53~59秒算下一分鐘的.0分。
記錄方式:「到」為列車於辦客(貨)站完全停止;
「停」為列車行駛時,非辦客(貨)因素的停止狀態;
「開」為列車開始移動;
「進」、「出」為列車進出指標性路線設施,如長隧道;
「 」為通過有人站7車燈箱、招呼站月台出入口或號誌站機房的時間。
站 名 到開時刻 月台 誤點 ATP 備註/速度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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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 林 21:29:42到(1B)晚37.8分 2B:472次(EMU3180)
:30:48開 晚37.8分
永 靖 :33:41 晚37.8分 站109→定110
社 頭 :35:54 晚38.0分 站 70→高108; 2A:3248次(EMU800)
田 中 :38:56到(2 )晚37.5分
:40:01開 晚37.0分 高108→定 55→岔 42
二 水 :45:22到(2A)晚36.3分
:46:09開 晚36.3分
備註一:掛補後起步加速過程
田中站起步0~ 60km/hr→耗時 55秒(1.09km/h/s)、
0~100km/hr→耗時108秒(0.93km/h/s)
備註二:掛補前後速限條件比較
花蓮-新竹  新竹-斗南
速限 130km/hr 110km/hr
彎道 牌面+5km/hr 按照牌面
乘後心得:
PP車組掛補後,看似速限條件變嚴格,但若輔助機車車況及性能發揮正常,仍是能夠
保持住運轉時分,甚至趕點,以這段區間而言,扣掉停站時間消化,等於追回1.0分,所
以到終點為止都有Hold在晚45分的退費標準以內。
對照其他板友記錄的山線,即站間長距離路段,尚且維持在PP排定的運轉時分上;短
站距區間較有趕點條件,原因分析如下:正常狀況下經濟運轉、擔心打滑或過電流,有些
PP的起步加速度可能沒到1km/h/s,靠高速帶超過120km/hr才有維持準點,所以掛補後起
步認真推也不無小補。此外,大部分站間,尤其是短站距、限速低的路段排點並沒有強求
巡航速度在超過110km/hr的範圍,提供餘裕,這也是為何某些路段EMU500~700也能輕鬆達
到PP的排點,只要極速有辦法貼到110km/hr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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