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小弟不是交通部的 也不是行政院的
只是之前大大老闆要去跟大大大老闆開會時 大大大老闆想知道交通部的方法到底o不ok
老闆就把這燙手山芋丟來 叫小弟我寫分析
其實東想西想後 最後得到的結論就是 沒有比交通部長現在想的方法更好的
先說高鐵問題的幾個癥結:
1.運量 站區開發都有成長但就是比原先預估少
目前月均收入(30億元)比原先預估(70億元)少40億元
2.以會計方法看 目前折舊法改變只是朝三暮四 特許期結束前還是得攤提4600億建設成本
1060億承諾回饋 1054億土地徵收代墊款
3.以現金流來看 目前變動成本每月約17億 收入約19億 等於每月可以湊2億
但要在特許期結束前湊出3600億聯貸 1060億承諾回饋 1054億土地徵收代墊款
4.還有特別股股息未給付問題
結論:死胡同 怎樣都解決不了 所以最後只有2條路
1.預備讓高鐵倒 政府再接管或買回
但這種方法高鐵內人心一定會不穩 營運服務也有不穩甚至中斷可能
2.延長特許期 根本地緩和折舊提列壓力
但這種方法
(1)難逃圖利財團特定人質疑
(2)變相鼓勵公共服務標案 大家都天花亂墜列條件搶標 事後再說時空改變要求修約
獎勵惡搞廠商 懲罰相對誠實廠商
但現在的交通部長 用了一個以前被忽視的武器 :
大家過去都認為高鐵的法規很偏袒高鐵 政府保證聯貸 保證買回
但(接下來說的 我知道有人會噓 但這就是事實)
高鐵的母法 獎參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43 43條
授權交通部在高鐵"經營不善"時,得訂定接管辦法強行接管
但在"被遺忘的8年"中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殷某大力獻款前總統
交通部從未制定接管辦法 導致最後連交通部多數的人都忘了有這武器....
現在交通部在審視解決高鐵危機時,有人再度提起這被遺忘的武器
交通部長及其他眾官員也才發現 我們有解決的辦法
交通部長的方法就是 :
1.先威脅要訂接管辦法 準備接管(目前高鐵的財務其實已符合經營不善)
(告訴民股股東接下來不配合 當心投資變"既成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