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闖鐵軌尋死 台鐵研擬開罰5萬

作者: oijkue ()
〔記者黃立翔、林嘉琪、錢利忠/綜合報導〕台鐵每年的行車事故動輒百人死傷,自殺竟
占兩成!依法台鐵可以開罰或求償,但卻從未開罰過,甚至還給付慰問金。為大幅降低鐵
道成自殺工具,台鐵擬修法,除提高汽機車、行人闖越平交道的罰金,在鐵路自殺最高可
罰五萬元,並追究損害賠償責任。
台鐵過去五年行車事故共造成四二八人死傷,其中臥軌或跳月台自殺的有八十九人(其中
七十七死、十二傷)比例高達兩成;台鐵並估計,每件臥軌事件處理上平均耗時六十到七
十分鐘,至少延遲十到十五班車,推算五年內自殺事件共延誤旅客五十二萬人次以上。
雖然依法可罰,但台鐵卻從未對自殺者開罰或求償,甚至依「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
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旅客即使因自己過失死亡,最高還要給付十萬慰問金,傷者七萬
醫療補助金,過去不少自殺者還未確認死因就先發給家屬慰問金,直到九十五年台鐵才取
消。
相對地,依大眾捷運法,妨礙行車可處一萬至五萬罰鍰,二○○九年曾有老翁臥軌自殺,
卻因躲入軌道旁隙縫僅臉頰受傷,延誤捷運五分鐘,自殺不成反被罰五萬元。
行人闖平交道 罰金將提高
台鐵運務處副處長彭明光說,對鐵道自殺者擬比照捷運重罰五萬;另外,現行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闖越平交道重罰一萬五千至六萬罰鍰,但行人闖越僅罰一千兩百元,
也將修法提高罰金,最快明年實施。
但罰責限於當事人,若死亡則無從開罰,民事求償則視狀況可能擴及家屬(譬如自殺者有
監護人);台鐵強調,修法不是為了開罰,而是提醒民眾珍惜生命,也需尊重所有鐵道旅
客的權益。
交部:開罰嚇阻 執行困難
交通部常次范植谷說,台鐵擬開罰嚇阻的想法討論多時,但恐執行困難,過去許多自殺者
是弱勢,台鐵常須自行承擔損失,要如何改善,須由台鐵擬案並送交通部審議。
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則指,台鐵修法開罰方向是對的,但若自殺者身亡,卻由家
屬賠償可能引發爭議;他建議除修法開罰外,台鐵也應加快鐵道高架及地下化,並加強管
制進出,避免民眾誤闖。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28887
作者: ultratimes   2014-11-10 06:52:00
增設鐵路特別賠償法就好了,六等親內無條件連帶債務責任,特別法地位優於普通法,不受一般繼承法規影響找家屬賠引發爭議?在日本家屬可是賠死了拋棄個繼承就不用賠,才是爭議吧
作者: asdf0923 (intelligent)   2014-11-10 07:29:00
罰太少... 應該重重重罰!
作者: ultratimes   2014-11-10 07:32:00
若不能罰家屬,自殺失敗的只會欠更多債 第二次自殺再加上對鐵路公司也不公平,一定要能拿到錢才是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4-11-10 08:09:00
拋棄繼承明明就很合理憑什麼這筆債款就比其他債務順位高?
作者: yilun0708 (秋之宴)   2014-11-10 08:33:00
這樣的特別賠償根本沒有法理基礎......憑什麼對鐵路公共利益的保護比其他還大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11-10 09:11:00
某 u 可以不要一直秀你的法律知識下限嗎?何以鐵路就特別對待?真立了這種法,之後各種債務拿不到錢就每個都依據平等原則去聲請大法官釋憲了另外,「在日本家屬可是賠死了」 可以提出資料來源嗎?
作者: wush (wush)   2014-11-10 09:42:00
推樓上,這分明是見獵心喜
作者: danielchen   2014-11-10 10:06:00
雖然沒有法律知識也知道釣魚
作者: sqr (發查它)   2014-11-10 10:44:00
六等親..那哪天會不會突然收到要賠償 結果當事者自己從沒見過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11-10 19:53:00
表堂哥都4等了 表堂哥的孫子是我的6等親 都還不知道見不見得到面...
作者: selfhu (水管爆了)   2014-11-11 00:47:00
先修法不用老是停在現場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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