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3年前被檢調查出高官收賄圖利廠商等8項採購弊案,前副局長鍾朝雄等7名官員接受掮客招待、喝花酒花費759萬元,其中1人還接受性招待,讓5家廠商共標得11.4億元的標案,導致國庫損失近3億元,還導致其中南迴線南太麻里溪橋案工程因施工不良而延宕,檢方共起訴20名官商,台中地院認定其中14人有罪,今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鍾朝雄等7名官員各17年到1年不等徒刑,另依貪污罪判7名廠商各5年到1年2月不等徒刑。
法官認定涉貪官商,主要包括台鐵前副局長鍾朝雄接受包商招待喝花酒1次,對廠商違法轉包刻意不處理,圖利業者1573萬元,因此判他10年2月徒刑,並追徵犯罪所得5萬元;台中工務段副段長鄭文忠喝花酒達117次,嚴重破壞公務員形象,重判17年徒刑;台東工務處職員張進財接受性招待4次,判刑15年;台中工務段長胡佑良喝花酒69次,判刑10年;工務處副處長李奕和和工務處職員蘇義宗、曾建國也多次喝花酒、圖利廠商,各判刑8年2月到7年不等;掮客兼廠商陳建志則判刑5年、得易科罰金1年;全盛負責人林春松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1年。
判決指出,台鐵從2010年起陸續辦理「南太麻里溪橋案」、「大甲清水后里無障礙電梯興建工程」、「後庄等站更新工程」、「50公斤N預力混凝土道岔」「UIC60鋼軌基鈑採購案」等8項工程,其中南迴線南太麻里溪橋因接連受到莫拉克、凡那比颱風重創而中斷,急需重建。
檢察官起訴指出,鍾朝雄、黃民仁等人經辦這些工程案件時,竟讓以3.9億元低價得標的全聖公司套用1998年曾文溪橋工程藍圖,致現場施工結果與藍圖不符合,不但樑帽過寬,後續也無法施作,全聖還被發現違法轉包,鍾、黃卻未沒收2400萬元保證金並求償每天40萬元的施工逾期違約金,僅與全聖解約,致工程落後,國庫損失近3億元。
鍾朝榮等8名官員經辦5項工程時,涉嫌接受包商兼掮客陳建志招待飲宴,陳男帶著鍾等到台中御金殿、閤家歡KTV、星光大道等酒店喝花酒、飲酒作樂,共逾200次,金額高達759萬元,全由陳男埋單。陳男藉此機會刺探5項工程標案底標及相關規格,協助全聖等5家廠商得標,再趁機販售自己開設的潤凱公司鐵道材料,朋分工程利益,陳男並會在工程驗收前招待官員喝花酒、旅遊、性招待,使驗收順利過關。
其中鍾朝雄(62歲)一度帶隊接受招待喝花酒,還呼朋引伴,由陳男出資到台北等處旅遊、住宿,鄭文忠還收受廠商提供價值250萬元的LEXUS休旅車,使用長達1年半;另台中工務段段長胡佑良(55歲)也接受喝花酒達69次。
台中地院審理時,喝花酒的鍾朝雄等7名官員全數坦承接受招待,但是堅稱「與職務無關,沒有對價關係。」掮客陳男也辯稱,「酒店都是月結,他們用餐都算我的,這是好朋友之間的交情,與工程無關。」但法官不採信。
全案被查出揭發後,監委劉玉山認為台鐵局副局長鍾朝雄(現停職中)等5人假借權力以圖自身不正利益,肆無忌憚接受廠商招待花酒飲宴,或自行前往特定酒店飲酒作樂並召女陪侍,再通知廠商人員負責結清花酒帳款,違法失職明確,已彈劾鍾朝雄、台鐵局副總工程司郭文才、台鐵局台中工務段工程司兼段長胡佑良、台鐵局工務處副處長李奕、台鐵局台中工務段副段長鄭文忠等5人。(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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