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25/11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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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身障或視障朋友搭車,「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規定,鐵路客車應於
車輛適當位置設置車外廣播、燈號及字幕顯示等設備,播放列車資訊,不過由於台鐵和高
鐵列車都沒有車外廣播設備,根本無法執行,該法條成了恐龍法條,交通部主動修正相關
辦法,將車外廣播改為月台廣播,最快年底上路。
交通部今預告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第一條、第九條,將鐵路客運設
置輔助乘客上下車客車無障礙設施中,原本規定應於車輛適當位置設置車外廣播、燈號及
字幕顯示等設備,以易於辨識之聲音或語音、燈號及文字提供車門位置及開閉資訊,將拿
掉車外廣播字眼,改為月台廣播。
交通部表示,除提醒一般旅客外,為協助身障朋友順利搭車,台鐵和高鐵月台和車廂內也
都會廣播列車停靠資訊,但因法規規定鐵路客車應於車廂外廣播,但實際上台鐵和高鐵列
車車廂外並無裝設廣播設備,法規上有窒礙難行的地方,身權小組委員也提出台鐵現行情
況跟法規不符,認為法規並不是很合理,因此交通部配合修正,改為月台廣播,目前並未
發生有旅客依車外廣播等規定來投訴台鐵情況,該辦法修正若順利的話,最快年底前可以
上路。
車外廣播?這是指類似雙北地區的部分公車開門後,會廣播自己是幾號公車那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