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小便宜侵占悠遊卡內189元 台鐵清潔婦被罰兩萬
2019-10-13 13:06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林姓女子在台灣鐵路管理局七堵火車站負責車廂清潔工作,今
年4月下旬工作時,拾獲李姓女子遺失在火車上的悠遊卡,竟將卡片佔為己有,將卡片內
的189元拿去購物。林女消費時,李女的手機APP跳出消費紀錄,驚覺卡片遭人冒用,報警
逮人。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林女深具悔意,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向公庫繳交2
萬元。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林女深具悔意,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向公庫繳交2萬元。
(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林女深具悔意,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向公庫繳交2萬元。
(記者吳昇儒攝)
檢警調查,李姓女子於4月23日搭乘自強號128車次時,不慎遺失悠遊卡,碰巧被打掃車廂
的林女拾獲;林女未依規定將卡片交到派出所,同年月26日竟拿著該卡片到西定路上的超
市購物,買了1瓶低脂鮮奶及5瓶鹼性離子水,花費悠遊卡內的189元,隨後便將卡片丟棄
。李女突然發現手機內,遺失的悠遊卡,突然餘額減少,報警處理。
林女到案後向檢警承認犯行,並稱自己是一時失慮,非常懊悔,希望檢察官能給自己一次
機會。
檢察官認為,林女並無前科且深具悔意,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但處
分確定後4個月內,林女需向公庫支付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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