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是我心中的小林志玲」台鐵段長性騷女員工 罰休職半年
性騷情境照
2019-12-10 05:30:0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灣鐵路管理局劉姓正工程師擔任段長期間,涉嫌以言語及肢
體對2名新進女員工性騷擾,還對其中1人出言挑逗:「妳是我心中的小林志玲」,一審被
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交通部將他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公懲會將他
休職6個月。
一審判處4月 易科罰金12萬
台鐵女員工小美(化名)指控,去年5月4日中午12時許,劉男約她到板橋車站吃飯,過程
中,劉男不斷偏離工作內容,碰觸她臉頰、下巴,2人坐在月台候車椅等車,劉還摸她臀
部,回辦公室後又說:「妳是我心中的小林志玲」,還提及「 LP」、「太快出來並不好
」、「妳就像一塊豆腐,捨不得下手」,小美憤而提告,一審判劉4月,得易科罰金12萬
元,劉不服上訴。
另名女員工小婷(化名)也控訴,去年3月劉男開車送她回家時,故意觸碰她大腿、肩膀
,同年5月還在辦公室拍打她臀部、觸碰她肩膀;另在她換夏裝時說:「早就該這樣穿」
、「妳都被睡過了,喜餅就免了吧!」、「大家都是大人了,我講這個妳應該懂,出來比
較舒服。」以曖昧及暗示言語對她性騷擾。
台鐵接獲申訴後,認定性騷擾案成立,將劉記過2次及1次行政懲處,並送交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懲戒。
劉男解釋,兩女被安排新職務後,常哭訴稱無法勝任,他需安撫兩名新進員工,協助兩人
盡快上手新業務,行為都是出於關心,否認對兩女性騷擾,認為整件事是有人在背後操弄
,想奪取他的位子,才做出莫須有的指控。
但公懲會依據警詢筆錄、台鐵性騷擾防治申訴評議委員會專案小組調查報告等證據,認定
劉男對兩名女職員性騷擾,不但對兩女身心造成嚴重傷害,
且妨害同事人際關係信任,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有懲戒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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