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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公分斷軌懲處名單出爐 台鐵局長記過、吹哨者功過相抵
台鐵5月19日成功站斷軌44公分,爆發裂縫拖2個月沒換新軌釀斷軌、通報出現半小時真空
時間讓2列車高速通過等疏失,引發交通部長林佳龍震怒,要求台鐵重啟檢討並加重懲處
,台鐵本周提出懲處名單,交通部今(11/12)核定,斷軌案第二波懲處名單高達11人,
其中懲處9人、2人功過相抵,包括明(2021)年1月將退休的台鐵局長張政源記過一次;發
現鋼軌裂痕的「吹哨者」成功道班領班、調度所領班,因功過相抵,最後不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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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近5年已發生14次斷軌,其中5月19日成功站斷軌44公分案出現重大疏失,台鐵不但已
在3月發現裂痕但拖了2個月未換新軌,直到斷軌後才更換,且斷軌當天因通報疏失,導致
斷軌路線約有半小時未即時封鎖,讓莒光號和普悠瑪號高速通過,交通部長林佳龍上月普
悠瑪號出軌2周年前夕聽取台鐵相關安全簡報後發現後,當場動怒要求台鐵重啟調查和檢
討,並加重懲處,且層級越高責任越重,檢討層級包括台鐵局長張政源。
台鐵11月5日正式向交通部提出調查及檢討報告,列出未依規定立即通報調度所、未依規
定即時抽換鋼軌、未依規定記錄,及通報資訊內容誤聽等4大主要缺失,並提出6大改善措
施,包括4萬處鋼軌焊接點全面精密檢測;徒步和維修車巡軌每周1次提升為2次、超音波
探傷檢測1年1次曾為4次;即起發生鋼軌斷裂需當晚抽換鋼軌;檢討修訂巡軌SOP不完備處
並開發APP通報系統;購買21台軌道精密檢查設備等。
台鐵也於本周也向交通部提出第二波懲處名單,交通部今正式核定。交通部表示,台鐵斷
軌事件引發安全疑慮,雖未發生事故,但交通部長林佳龍限期調查及懲處。台鐵今向交通
部提交懲處建議,局長張政源自請處分,交通部核予記過一次處分,而副局長、工務處正
副處長、段長、站長及養路主任等主管分別記過及申誡。至於「吹哨者」道班及調度所領
班等基層,雖未如實填報略有疏失,但考量察覺軌道異狀、即時防止事故有功,功過相抵
後不予懲處。林佳龍裁以「獎由下起、懲自上先」等指示,全案將由人事單位移請考績會
及考成會審理。
♦第二波懲處 台鐵局長在列
台鐵斷軌事件於11月5日提報行政調查報告後,今提出懲處建議名單11人,除了局長張政
源自請處份,交通部予以核准記過一次外,也懲處8人,另有2名「吹哨者」功過相抵。其
中懲處8人包括副局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處長(督導不周申誡2次)、工務處副
處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段長(督導不周記過1次)、工務段養路主任(未向上級
報告亦未追蹤處理,申誡1次)、台中工務段監工(處置不當申誡2次)、台中工務段主任
(督導不周申誡1次)、成功站值班站長(違反通報要點立即通報,申誡1次)。
至於「吹哨者」成功道班領班、調度所領班,則考量功過相抵、不予懲處。另獎勵及時察
覺有異狀並主動通報者,調度總所調度員(嘉獎1次)、司機員(通報有功,嘉獎1次提昇
為記功1次)。
林佳龍則指示,基於「獎由下起、懲自上先」原則,層級越高之主管應負起更多責任。自
請處分的台鐵局長張政源,考量未能督導所屬落實軌道養護、抽換,應負「對屬員疏於督
導考核」之責,交通部依「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相關規定,核予記過1次之處
分。而基層同仁及時察覺軌道異狀,雖在通報程序有所疏漏,但其功過應一併考量。
林佳龍也強調,今年年5月19日成功站路段發生斷軌後,10月28日在永康路段同樣發生斷
軌事件,顯見軌道養護作業由上到下存在系統性問題,請台鐵局深切檢討,並全力配合運
安會調查,如有新事實發現,滾動檢討行政懲處範圍。
另為協助台鐵落實鐵道安全改善,林佳龍指示成立「交通部臺鐵軌道安全督導小組」,目
前已由三位次長偕同專家學者分別赴台鐵七個工務段,完成軌道養護之督導考核,並鼓勵
現場基層同仁,提振士氣。(李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