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抬頭,目前區間車的票價是規定「比照復興號」,
但竟然復興號已經全面退出營運,票價去比照一個不存在的車種也是很奇怪。
是否應該修改規章,調整區間車票價為「比照莒光號」?
同時取消電子票證九折優惠,這樣不就解決27年沒漲假的問題了嗎?
(這樣影響通勤族最嚴重,但花東民眾返鄉搭快車基本上沒影響)
查27年前搭普快車通勤,每公里票價1.06元。
若票價依此調整後,區間車每公里為1.75元。
漲幅超過65%,差不多也跟上這27年物價的成長率了。
而且這樣規章只要修改兩個字,也不用調整核定票價。
按:民國84年物價指數約82,今年物價指數約107,漲幅約30%
https://www1.stat.gov.tw/point.asp?index=2
以上幻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