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ce (歸雲)
2021-11-29 09:04:06※ 引述《pauljet (拜登哥不要)》之銘言:
: 即使以被刪除的“秦可卿淫喪天香樓”
: 也是“.......作者秉史筆.......姑赦之”
: 如果秦可卿是被逼迫跟賈珍那啥
: 有何需要“姑赦之”
清 段玉裁 "說文解字注"
"赦與捨音義同,非專謂赦罪也"
人家講的應該是叫曹雪芹捨去"更衣,遺簪"的情節,
卻硬是要解釋成是"赦罪"??
請問脂硯齋是甚麼人?
法官?縣太爺?天老爺?
一個讀者看了別人寫的書,
然後突然跳出來,
說我要赦免書中人的罪?
這不僅太唐突,也太過不合乎情理.
: 秦可卿房中設置是這樣
: 趙飛燕 武則天 楊貴妃 同昌公主
: 這當中除了同昌公主
: 趙飛燕可是淫亂代表
: 武則天跟父子兩代皇帝都有肉體關係
: 楊貴妃赤裸裸的就是公媳不倫
武則天是唐太宗生病時,
太子李治入宮侍奉湯藥時看上她的;
楊貴妃呢?
則是公公看上了自己的兒媳婦壽王妃;
這兩個都是跟父子有肉體關係沒錯,
不過一個是兒子(太子)看上老爸的女人,
一個是老爸(皇帝)用半強迫手段搶了兒子的女人;
和這些女性發生關係的男人是甚麼身分?
她們能違抗嗎?
把責任推在這些無法作主的女性身上,
說她們"淫亂",
也未免太不公平...
然後,有沒有注意到一個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