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前幾日 到東湖租屋 有房仲代看 三房租金一萬五
房仲說 所有權是甲某 和我簽約的是她的母親
到了簽約日晚上 號稱他的母親出現了
帶了已寫好的兩份合約 我打開一看
怪點1:
當中新增很細小 密密麻麻又潦草的文字條約 數了一下蓋了至少十六處章
連屋主自己在讀的時候 都要很貼近著看
這位號稱的母親屋主的看人眼神本就有些怪異 會翻白眼看
當時拿出二千給房仲說我不租了 屋主立即說 那合約重打
怪點2:
重打後 這位母親是填寫是代理人 我要求出示身份證件 她說沒帶
怪點3:
那我說出示委託書結果沒有 權狀證明她說在她女兒那
怪點4:
又談了一下子 甲某說漏說她是
那位女兒的啊姨 我問: 房仲您和甲某你不是說那是甲某女兒的房子嗎
怎麼變成啊姨 甲某說認她當女兒啊~~~
於是果斷 退租 出門後買了小禮物給那位房仲~~~
我想 這個case 大概有85%的人 當下會簽下去
因為租金夠便宜~~又是天然gas...有衣櫃但沒家俱
我現任房東在新店中華路這
沒有那麼麻煩 三年前當天兩人都出示身份證
將身份證copy本貼在契約上
外鐵門鎖芯准我換 僅加一條不養寵物...
一次簽約三年
各位租屋 買屋的人 在簽約時 真的要多看 多聊
房子再好 當你大把的錢要拿出來時 很多人他們心裡就像飢餓的虎
就想把你的錢用到手
所以 一定要小心 再小心 再再再小心